? 2009年2月7日,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將“關于加強青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利用的議案”(7號議案)確定為大會議案。而今,經過兩年的時間,該議案已基本辦理完畢。這期間全市普查出保護要素3605處,對于這些“寶貝”,本市已啟動立法進行保護。不過記者在采訪時發現,其中一些老建筑甚至是文物保護單位的功能已被改變,有的商業味太濃。對此,規劃部門表示,老建筑開發應經專家充分論證并注重公益性。
收獲兩年普查出3605個“寶貝”
據市規劃局副局長馬晉彪和市人大城建環資委員會主任邱一麟介紹,7號議案辦理期間,本市摸清了名城保護要素的家底,完成了本市歷史上第一次全市范圍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要素普查,普查出保護要素3605處,其中主要有文保單位 375處,歷史優秀建筑 220處,保留歷史建筑1572處、工業遺產23處、軍事建筑及構筑物11處、歷史文化街區15處。
這期間,本市還擴大了名城保護范圍:歷史城區中歷史文化街區由10處增至15處,歷史城區中增補歷史建筑500余處,把代表“上、青、天”的工業遺產建筑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納入保護范圍 ,有23處工業遺產納入保護規劃。
本市還委托國內知名編研機構完成了覆蓋七區五市總面積10654平方公里的《青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修編,注重里院建筑和工業遺產的保護與利用。另外,抓緊完成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相關地方性法規制定工作。第一次在歷史城區范圍內全面完成“保護規劃執法檢查”工作,建立調查統計臺賬,摸清了保護規劃執行的基本情況,拆除違法建筑 38處3320平方米,整改戶外廣告116處2253平方米,及時制止了望火樓的違法修繕行為。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