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一早,
市南法院執行局兵分四路,趕赴市南區 、市北區和城陽區等地,將“涉民生”十大類案件中屢次傳喚拒不到庭的被執行人進行重點拘傳。一上午的時間,市南法院執行17個案件,總標的額達200余萬元。4名被執行人拘傳到庭,有2名被執行人因拒不履行還款被司法拘留。
4月23日凌晨4時30分許,執行局副局長帶隊來到鎮江路王某家中,要求王某到法院接受詢問。王某情緒非常激動,一直表示“我沒有欠任何人的錢 ,我不會去法院”。由于王某和前夫遲某欠申請執行人90余萬錢款,期間遲某還了27萬,還有64萬元2年內一直沒有歸還,申請執行人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隨后,王某被強制拘傳到了法院 。法庭上,王某情緒激動,當場哭了起來。
王某告訴法官,2009年她與遲某離婚,遲某承諾將名下的2處房產給她,可離婚后才知道他只有一套房產,而房產證上也不是他的名字。“我被他坑了,離了婚,房子沒得到,也根本沒有見過這些錢。”法官了解后,當庭表示,這屬于夫妻雙方離婚前的共同債務問題,如果對此有異議可提起上訴,但上訴并不影響執行行為。
記者從市南法院了解到,為使執行行動取得實效,市南法院執行局以最高院公布的十類涉民生案件為重點,挑選出追索勞動報酬、刑事附帶民事、人身損害等26件涉民生案件,并根據被執行人特點制定詳細的執行方案。行動過程中,市南法院執行法官共將4名被執行人拘傳至法院 ,其中2名被執行人履行部分義務,制定還款計劃,承諾按期還款,另有2名被執行人被司法拘留。
記者 許乃丹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