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判決結果太不公平了!”4月18日下午3點,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南京“富二代”殺妻案當事人吉星鵬一審宣判:被告人吉星鵬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吉星鵬限制減刑;吉星鵬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交通費人民幣二千元。被害人祁某的母親在判決宣布后當庭大哭,其家人其后表示對判決不服,一定會上訴。
審近半年后才宣判 2013年11月5日,該案首次在南京市中院開審。由于案情復雜,當事雙方訴求有嚴重沖突,導致該案在庭審近半年之后才宣布判決結果。
判決當日,被害人祁某的家人和十多位朋友在聽到判決結果的瞬間,紛紛表示質疑,法庭既然否決了吉星鵬過失殺人的訴求,也沒有采納其自首的情節,在這種情況下,為何還予以
死緩的判決?而被害人的律師則告訴記者,從情理上來說這個結果被害人家人確實難以接受;但是從法理上來說,法官考慮到此案系家庭內部矛盾,為社會和諧給予如此判決也在意料之中。
曾懷疑孩子非親生 2013年4月25日清晨,南京西堤國際小區發生命案。“80后”丈夫吉星鵬因懷疑“90后”妻子祁某與他人外遇,并懷疑妻子剛生的孩子并非自己的。當天吉星鵬在酒后與妻子發生口角,最后揮刀數十下,刺死妻子。留下了出生僅100多天的寶寶,而根據案發后的親子鑒定,這個孩子確實為吉星鵬和其妻子祁某的親生骨肉。
根據當日檢察機關的公訴書:2012年8月以來,被告人吉星鵬因懷疑其妻祁某(女,歿年21歲)與他人有染而多次發生爭執。2013年4月25日7時許,吉星鵬酒后回到家中,再次因上述原因與祁發生爭執。在此過程中,吉星鵬先后持菜刀和水果刀對祁某頭部、胸背部、四肢等部位砍擊和捅刺數十下,致祁某當場死亡。經法醫鑒定:祁某系被銳器刺戳、砍切頭胸腹部致顱腦損傷合并大出血而死亡。公訴機關認為,吉星鵬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在庭審結束后的庭外采訪中,祁某父母也反復對記者表示,如果吉星鵬不判死刑,他們就繼續上訴。
限制減刑是什么意思? 法律界人士介紹,被判處死緩 ,還被限制減刑,并不是說兩年緩期考驗期結束后,就要被執行死刑。而是意味著他在服刑期間若無重大立功,過了2年考驗期后,至少還得服刑25年 ,也就是他至少得坐 27年牢。即使在服刑期間,有重大立功的,最低服刑期限也不能少于20年,加上2年的緩刑考驗期 ,一共是22年。中新
■新聞鏈接 中學生放學被追砍致1死2傷 15日下午,陜西安康市發生一起惡性刑事案件,一群歹徒持刀將放學途中的數名學生砍傷,致一學生身亡。警方已將8名犯罪嫌疑人刑拘,案件偵破工作仍在持續。
4月15日17時10分,安康市漢濱區關廟中學高一(1班)黃某等十多名同學在放學回家途中遇到十幾個陌生人拿著刀見學生就砍,警方趕到后將受重傷的黃某和兩名受輕傷的高一(3班)學生送往安康市人民醫院搶救。黃某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于當日21時40分左右死亡。中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