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開始就把這事兒當成兼職,現在我已經開始全職做‘朋友圈’生意了!”近日,“朋友圈”里涌現了不少購物信息,很多朋友開始在“朋友圈”做起了小買賣,化妝品、衣服、鞋子等生活用品應有盡有。記者采訪了解到,“朋友圈”做生意主要是賺熟人的錢,但“殺熟”也不易,售后服務全憑個人感情,廣告刷屏也惹人厭煩,賣家很容易被好友拉入黑名單。
朋友圈變購物平臺 “粉色貓眼石,天然珍珠搭配925銀手鏈……”“美妞一定要擁有這樣百搭又精致的項鏈,限量發售,特價!特價!速速預訂吧!”4月13日上午,記者剛登錄微信,“朋友圈”就被這些購物信息刷屏了。記者發現,近日很多市民開始借助微信平臺創業,借助熟人圈琢磨起生意經來。市民劉女士告訴記者,現在自己憑借“朋友圈”已經創業成功,發展了好幾個小的分銷商了。“我一開始在一家單位做宣傳工作,晚上我就去夜市擺攤賣一些小玩意,慢慢地我把產品照片發到‘朋友圈’做宣傳發現效果還不錯。”小劉現在已經辭去工作,專職創業。每天除了擺攤就是經營“朋友圈”,處理產品照片、寫圖片說明、跟客戶聊天談價格、聯系快遞發貨。
記者采訪了解到,大多數在“朋友圈”做生意的都是20歲到30歲的年輕人,顧客主要是以“朋友圈”的熟人為主。
進口貨、手工DIY種類全 “朋友圈 ”里的生意經五花八門,銷售的產品種類繁多,應有盡有。記者調查發現,主要有三類產品在“朋友圈”最受歡迎,一種是化妝品、護膚品,一種是鞋包,還有一種是衣服。此外,項鏈、手鏈、水杯、母嬰用品、生活用品等東西也有不少人在賣。“自己DIY的東西都有,還有人在‘朋友圈’賣手工制品呢。”市民王女士告訴記者,自己身邊就有不少朋友開始在“朋友圈”賣東西了。“我都有點動心了,想找機會問問他們進貨渠道是哪兒的。”
據了解,“朋友圈”銷售的化妝品、護膚品、母嬰用品等產品以韓國、美國等國家進口的為主,衣服、鞋包等則以國產的外貿原單為主。
每天輕松賺兩三百 今年25歲的小張告訴記者,自己認識很多朋友在韓國、泰國等國家上學,一開始回國的時候會給自己帶一些國外的東西用,最近自己工作比較輕閑,就在“朋友圈”發廣告做起了小生意。“閑著也是閑著,我就想著賣點東西做個兼職,因為我有貨源所以做起來也方便。”小張一開始是賣一些面膜、護膚品,賣得好了之后她就開始擴大經營范圍,賣起了衣服、鞋子以及一些生活用品。現在她身邊有很多朋友也開始跟她做生意了。“我這也算是有分銷商了。”小張笑著說道。
“朋友圈”里的生意可大可小,生意好的小老板每個月收益并不比上班族低。據小張介紹,自己基本上每天都能賺到200元左右,生意好的時候一天還能賺到上千元。“我生孩子之后就沒法上班了,現在就專門在‘朋友圈’賣鞋子,每個月也能賺個3000多元,跟我之前上班掙的差不多。”市民徐女士告訴記者。
被拉黑是常事兒 “這個錢也不好賺,我們經常發廣告就會刷屏,朋友天天看著也會很煩的。”徐女士告訴記者,自己身邊也有不少朋友因為自己在“朋友圈”發廣告把自己的微信狀態屏蔽了。“一開始還能接受,但是每天都是相同的廣告,看多了誰都會心煩的。”市民王先生表示,“朋友圈”大多賣的是女性用品,自己一般也不感興趣,所以碰到發廣告的自己就給屏蔽了。“一些不太熟的人,我就直接‘拉黑’了,以后也不用聯系了。”
“這個我也能理解,不過一般不會影響朋友感情,我提前都告訴他們了,要是不愿意看就把我‘拉黑’,有事兒再單獨找我聊。”小張告訴記者,自己提前就在“朋友圈”發過公告,給朋友們打了預防針。“現在有些朋友把我‘拉黑’了,但是買東西的時候還會單獨問我‘有沒有什么東西,多少錢?’”
售后服務全憑個人感情 記者采訪了解到,由于“朋友圈”做的都是熟人生意,所以買賣好壞全靠人脈和口碑,售后服務也全憑個人感情,所以“熟人經濟”存在的問題也不少。記者發現好多相同的產品,在不同的“朋友圈”銷售價格差別也很大。例如一款名為“俏十歲”的面膜,價格就在100元到300元不等。“這個現象很普遍,主要是由于大家拿貨的渠道不同,有的能直接和供貨商拿貨,有的只是從別的代購那兒領貨,賣得自然就更貴了。”小張告訴記者,自己把貨發給手底下的“分銷商”的時候也會從中賺一點。“商品真假也跟供貨商有關,有熟人才能拿到真貨,一般護膚品、化妝品我都是自己先用,用得好才會賣給朋友。”
據小張介紹,由于在“朋友圈”做的都是熟人生意,所以產品價格也會略有不同,至于售后服務更是全憑個人素質和個人感情了。“一般講價的熟人也不多,但是有些還在上學的也會講,學生也確實沒有錢我會適當給便宜一些。”小張告訴記者,要是有朋友用了自己的產品不好自己一般都會給退貨。“個人皮膚不一樣,有些人可能確實不適應這種產品,我就買回來自己用。” 保留證據是維權關鍵
徐女士表示,自己做“朋友圈”生意基本上沒有任何成本投入。只需要注冊一個賬號,發幾張照片,再用心寫上圖片說明,生意就做起來了。朋友、熟人都是固定客戶,朋友的朋友、熟人的熟人都是潛在客戶群。此外,大多數人都有固定的供貨商,接了訂單之后才從供貨商處提貨,不需要任何前期投資。門檻低、易于操作,讓這個“殺熟”的生意看起來是零投資純收益的買賣。而專家對此卻有不同觀點。“凡是有買賣就會有糾紛,買賣雙方最好都能保留證據。”青島崇杰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表示,微信平臺營銷是一個新生事物,目前國家還沒有明確立法規定,“凡是有買賣關系就算構成買賣合同了,國家對電子商務方面的立法規定目前應該就可以適用于這塊兒。雙方在交易的時候一定要保留證據,雖然微信交易主要是熟人,一般買賣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但是一旦發生后期糾紛的話,保留證據更利于問題的解決。”
據了解,如果發現虛假宣傳和消費欺詐等不良行為,微信用戶也可以通過微信的舉報功能進行檢舉。騰訊公司接到投訴會立即查實,給予暫停使用或長期封號的處理。
文/圖 記者 郭冰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