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微博上稱,將自家的房子賣出后能拿到300余萬元,一半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另一半買貨幣基金,平均每月有一萬多的利息,連工作都不用干了。該網友稱此舉是“要為自己活著”。對于他的行為,有不少網友贊賞他的勇氣,但也不乏許多質疑的聲音。那么,賣掉房產去做理財靠吃息過生活的方式是否真的可取?
按照該網友的計劃,300萬中,有150萬用于購買銀行理財產品,而另外150萬購買活期通,即投資于貨幣基金。按照活期通4%的年化收益率來計算,1年能夠有6萬元的收益。按照銀行理財產品5%的年化收益率來計算,1年能夠有7.5萬元收益。如此 ,按照這種方案,該網友1年的利息收入有13.5萬元,也就是平均每月11250元的收入。
有人認為 ,一半購買銀行理財產品,一半購買貨幣基金的方式過于保守。不如把錢分為兩部分:流動性要求高的和流動性要求低的。貨幣基金流動性很好,拿來代替活期存款沒有問題。流動性要求低的部分可以選擇P2P網貸。以某P2P網貸平臺12%的利率計算,用60萬元購置貨幣基金 ,用240萬元購置P2P網貸,則月收入為 2.6萬元。
交通銀行青島分行
理財師劉抒文分析,該網友采用這種方式達到每月1萬元以上的收入并不實際。若是購買1年期的理財產品,收益只能到期兌付,不可能每月付息。要想每月都有過萬元的收入,可購買一些短期的銀行理財產品,做一些基金定投。不過,產品的收益率是浮動的,一旦收益率下降而房租上漲,就會面臨不小的壓力。而將大筆資金投入P2P網絡借貸平臺,將要隨時承擔資金不被兌付的風險,不建議將大筆資金投入其中。
記者 王榮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