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體育中考考試時間確定為4月28日至30日。昨日,市教育局公布
中考體育范圍、標準、計分,以及免、緩考及降低標準等特殊政策。
其中,有四類學生
免考,即學校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證明 (殘疾人須持 《殘疾證》),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或因嚴重傷、病喪失運動能力,長期免修體育課的考生,可申請免考。其升學體育考試的分數,按滿分45分計入升學總分;平時能參加體育活動,但由于突發生理疾病或意外傷害等原因,一周內確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也可申請免考。其升學體育考試的分數,按升學考試總分15分的60%(即9分)連同學校的過程管理考核得分相加,計入升學總分,此外往屆、外地回青此類免考學生,其體育成績按升學考試滿分45分的60%(即27分)計入升學總分;過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病等疾病不宜長跑的學生,可由學校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證明,申請辦理單項免試。經批準后,該項成績按照60%計算,記3分;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教育部門主辦或參與主辦的體育運動類比賽個人項目前3名、集體項目冠亞軍的主力隊員,可由本人申請提出免考。經批準后,其體育成績按滿分45分計入升學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