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曾對青島首招聘任制公務員進行報道。
齊魯晚報3月23日訊(記者 曹思揚) 聘任制公務員合同到期,可重簽合同。青島首次招聘聘任制公務員的報名工作正在進行中。21日,市政府辦公廳出臺文件詳細規定了聘任制公務員進、管、出等環節。聘任合同文本正在研究中。
3月10日起,青島市首次面向全國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12名,目前正在報名中。由于是首次招聘,各項規范正在完善中,21日,市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青島市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試行)》,圍繞聘任制公務員進、管、出等環節,從職位招聘、聘任合同、薪酬及社會保障、日常管理與紀律監督等方面進行了規范。對當前報考人員比較關注的合同期滿后出路問題,新出臺的試行辦法作出明確規定:聘任合同期滿,因工作需要,雙方協商同意并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用人單位可重新簽訂聘任合同。
為適應聘任制公務員契約化管理的特點,青島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聘任制公務員后續管理的有關工作前置,組織用人單位結合招聘前細化職位描述和招聘資格條件,研究各招聘職位職責運行線路圖,搭建聘任制公務員的工作平臺,使其盡快適應崗位需要,發揮作用。同時,依據崗位職責,逐一研究聘任合同文本以及試用期考核、聘期考核辦法。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