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明確提出,實行劇毒、高毒農藥
實名購買等制度,堅決杜絕毒韭菜、毒生姜等農產品安全事件發生。
山東省是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大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是全省農業的生命線。由于農業投入品監管難,一些地方違規經營使用農藥現象大量存在,安全隱患非常大。按照《規定》,山東省將實行劇毒、高毒農藥限制區域銷售、使用制度,在蔬菜、瓜果、茶葉、中草藥材等特色農產品生產區域和飲用水源地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野生動物集中棲息地以及當地政府確定的其他重要區域內,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毒農藥。劇毒、高毒農藥實行實名購買制度,其容器、包裝物實行回收與集中銷毀,購買劇毒、高毒農藥必須出示個人身份證明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說明實際用途。經營者應當向購買者正確說明產品用途、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建立銷售臺賬,并不得向未成年人、不能出示有效證件的人員等出售劇毒、高毒農藥。
同時,為了鼓勵合理使用農藥,山東省還將實行低毒、低殘留農藥、獸藥補貼制度。(袁濤)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