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投資型“房女”:二次置業讓自己更有底氣
2013年頒布的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購房的房子,屬購房人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法律規定的改變,動搖了以往女人通過婚姻可以“天然”獲取男方購買的婚房的傳統觀念。
這讓不少女性感到了突如其來的壓力。楊女士今年42歲,目前經營一家外貿成衣店。記者來到她店里時,她正和房產中介討論買房事宜。“現在基本上敲定了市北區的一套二手房,寫我自己的名字。”說這些的時候,她臉上洋溢著自豪的表情。她表示,現在住的房子是丈夫的個人財產,擁有一套屬于自己的房子,是她多年來的夢想。“總覺得有了自己的房子,在這個家里就有地位了,即使哪一天發生不測,也不至于無家可歸。”
采訪中,有這樣想法的已婚女性不止一個。家住嶗山區的孫女士表示,自己名下已有兩套房產,“有自己的房子,不僅僅是一種生活保障,更是我投資的一種方式,既有安全感又能保值升值,何樂不為?”
拆遷安置型“房女”:房子是晚年的安穩
今年74歲的林老太,原是嶗山區王家麥島村的村民。三年前,她住進位于海口路的麥島家園小區。這座小區是麥島舊村改造過程中專門用于村民安置的建設項目,是嶗山區重大投資項目,坐落于美麗的青島大學對面,背山面海,環境優美。
林老太告訴記者,當年村里改造,她家獲得三套房,均在自己老伴名下。然而,老伴卻在3年前搬家前去世。“我的兩個孩子都安家在外地,所以房子現在都轉入我的名下,我自己住麥島家園的小戶型,其余兩套大一點的房子,都租了出去。”
林老太向記者透露,自己一年光房租就能收五六萬,完全夠她養老。“如果沒有這幾套房子,我的一切生活費就需要兩個孩子負擔,而現在,我反倒能多幫幫他們。房子,讓我的晚年過得很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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