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韓金惠 全國政協委員、民建中央常委錢學明表示,“全國各地自然條件、文化習俗差異大,集中統一休假很難發揮各自優勢,建議實行分省分時帶薪休假以避免‘黃金粥’。”他建議,在保留目前的“國慶”和“春節”兩個黃金周等法定假日的前提下,各省區市可從本地區的實際出發,明確劃定本地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帶薪休假時間段,由國家有關部門根據“相鄰地區盡量錯開”的原則進行統籌安排,從而實現交錯出行、分時度假。(3月3日新華網) 從休閑旅游的角度看,實行分省分時帶薪休假讓人們在假期安排方面更加隨心所欲,似乎還不錯。而若此舉真能實現“削峰填谷”,改善“黃金粥”的尷尬局面,也不失為一種值得稱贊的創新。但實際上,分省分時帶薪休假并不如看上去那么美,甚至根本就沒有實際推行的根基。因為,“黃金周”之所以演變成“黃金粥”,根本原因恰恰在于,當前的帶薪休假執行不力,人們的出游只能集中于全國性的法定節假日。我們并不否認分省分時建議的初衷,但拋開帶薪休假落實不力的現實,將著力點放在方式方法這種細枝末節上,顯然是本末倒置。
在我國,憲法賦予勞動者的休息權,就是帶薪休假權利的法律淵源。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對我國勞動者帶薪休假權利的行使又進行了具體明確的規定,為配合其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還于2008年9月18日頒布施行了《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法律保障體系看似已相當完善,可長期以來帶薪休假依然只是“水月鏡花”。有關部門缺乏監管和處罰,相關法律法規缺乏實施細則,勞資雙方不對等、勞動者缺乏話語權,讓更多的人有假不敢休。
帶薪休假充滿不確定性,人們只能選擇十一、春節等法定假期,導致“黃金周”擠成“黃金粥”。解決旅游市場的供求矛盾,提高旅游產業的服務質量,當務之急是要落實帶薪休假,讓勞動者沒有后顧之憂地享受個性化的假期。而一旦帶薪休假落到實處,也就不必再費心搞分省分時休假。
從具體操作上看,分省分時帶薪休假也缺乏可行性。因為春暖花開時節大家都樂意出游,天寒地凍之時大部分人則不太愿意出游。哪個省在何時休該如何確定,眾口難調幾乎是不可能解決的難題。而一旦實行分省分時帶薪休假,這個省或地區休息,那個省或地區上班,工作或業務又如何銜接?
分省分時帶薪休假的提議可行性不大,避免“黃金粥”還要先從落實帶薪休假開始,加強對現有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并進一步細化完善不兌現帶薪休假的懲戒措施。只有讓“紙上的權利”真正成為看得見摸得著的福利,才能走出中國式休假的困局。當人們個性化休假的夢想照進現實,出游觀念自然就會轉變,誰還會去湊“黃金粥”的熱鬧呢?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925eat.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