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有效化解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煉油、輪胎等行業
過剩產能,日前,
山東省政府印發《關于貫徹國發〔2013〕41號文件化解過剩產能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了全力“消化一批、轉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過剩產能的四條“路線”。
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消化一批過剩產能
鼓勵鋼鐵企業采用新一代鋼鐵制造流程和無缺陷連鑄、高潔凈度電爐冶煉等關鍵工藝技術。鼓勵電解鋁骨干企業加強對高性能專用鋁材生產、超大型預焙槽節電等前沿工藝技術研發。鼓勵玻璃深加工產品的生產和應用延伸到裝飾、電子、能源、環保及國防航天等領域,平板玻璃深加工率達到50%以上。
積極擴大建設領域的鋼材、水泥、鋁型材、平板玻璃等市場需求。積極開拓高技術船舶市場,加快培育郵輪市場,完善游艇產業配套。推動產品升級換代。推動節能、節材和輕量化,促進高品質鋼材、鋁材的應用。加快發展新型特種功能玻璃。加快發展大型液化天然氣船、郵輪、豪華客滾船、深水鉆井平臺、豪華游艇等高端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