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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建光 在黨政“一把手”成為貪腐高危群體的背景下,記者關注到,本月來,國家海洋局和安徽省先后發聲,提出“一把手”將不再直接分管人財物。反腐敗研究學者認為,“一把手”不直管人財物的做法將成為趨勢。 一把手不再直接管理人財物是減少權力集中,分解一把手權力的重要舉措,值得肯定。但是,由于一把手地位的特殊性,即使不直接管理了,他也有監管的權力,就算是實行末位發言的制度,恐怕他發言的分量也不小,因此,我認為,實施一把手不管人財物的機制還要提防“明不管暗管”。
所謂“明不管暗管”,就是表面看來,好像一把手不直接管理了,但是,他還會間接管理,偷偷地管理。比如,分管的副職有可能與正職形成一種默契,班子會討論的事情,很容易成為私下早就商量好的事情,這樣的現象是必須避免的,如果一旦形成趨勢,必然讓一把手不管人財物成為一種新的形式主義。
要想防止這種明不管暗管的現象,我認為辦法有兩個,一是把管理人財物的標準,制度非常清晰地公布出來,陽光出來。讓制度標準管理人財物,而不是某個人管理,就算是管理人財物的副職也只能是根據標準,制度管理,沒有個人權力決定意志。二是建立管理人財物的公眾質疑機制。就是對于管理者工作內容實行簽字加依據制度,你簽字了,那么,你簽字的依據是什么,必須列出來。然后把簽字與依據進行公示,接受公眾質疑。這個質疑不是讓單位職工質疑,而是讓社會公眾質疑。如果說,過去這種質疑太繁瑣不容易實現的話,那么現在已經具備了這個條件,因為現在是網絡化時代,完全可以讓這個工作在網絡上接受公眾質疑。通過公眾質疑形成對直接管理人財物的副職的監督力量,防止副職腐敗,防止副職與正職的暗度陳倉。
一把手不管人財物是制度趨勢,但是,要防明不管暗管。我們應該讓這個制度更嚴密,更嚴格,更開放,從人的管理意志升華為制度管理意志,并完善人民質疑約束機制,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杜絕人財物管理的腐敗現象滋生。(作者系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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