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2月30日訊(記者 王愛科) 老人投靠子女只要滿五年,戶口落在市區子女的戶口本上,人均月收入、人均住房面積和家庭財產情況符合申購標準,也可申購本市
經濟適用房。此外,島城面向外來務工人員的公租房正在建設中,待具備配租條件后,相關住房保障部門將發布公告。
島城推出的第二批保障性住房已進入選房階段,依然有不少家庭對申購資格及辦理程序有疑問,對此,市住房保障中心推出了在線答疑。“父母投靠我們滿五年了,戶口落在市南區,他們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嗎?”市南區一名市民提出這樣的疑問。
工作人員答復,經適房申請人包括家庭申請人和單身申請人。家庭申請人是指夫妻雙方、離異或喪偶帶未婚子女的家庭;單身申請人是指年滿35周歲的未婚,以及離婚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
要申購經濟適用房,還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具有市區常住戶口(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高新區),至少一人達到五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86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如果投靠子女的老人同時符合上述條件,可于工作日攜帶身份證和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申請。
公租房方面 ,不少外來務工人員咨詢,自己是否符合申購資格。據介紹,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市區公租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在公安機關連續辦理市區暫住登記1年以上;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在本市連續繳納社保1年以上,或累計繳納3年以上;在市區范圍無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