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事’的人,或者是被告人,自己經濟困難沒錢打官司,現在公安掏錢幫忙請律師。”12月22日記者從市公安局獲悉,近日公安機關出臺4項便民政策。除了市民可以給民警“挑刺”,以后查詢法醫門診和犯罪記錄,也更方便了。
被告人沒錢,民警掏錢幫請律師 “過去經常有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面臨經濟困難請不起律師的尷尬局面,以后我們會幫他們請‘免費律師’。”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根據《刑事訴訟法》《法律援助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青島看守所工作實際,經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商討研究,決定在青島市看守所聯合開展法律援助活動。
這項法律援助活動,由青島市公安局(市看守所)與青島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同組織實施,以設立“便民服務崗”的形式 ,在市看守所(即墨市普東鎮)聯合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市看守所為“便民服務崗”提供辦公場所、必要的設施及人員就餐等必要的工作條件。
記者了解到,每周二、周三、周五(節假日除外)的工作時間(9:00~16:00),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具有刑事案件承辦經驗的律師到“便民服務崗”值守,現場開展法律援助活動,市看守所全力予以配合 。“就算犯了事的人,也一樣能享受這項便民政策。”
具體的條件是咋樣的?“根據《刑事訴訟法》、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有關規定,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辦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或在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此外是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采訪記者了解到,目前市公安局進一步完善民意導向警務機制,突出對執法辦案中容易發生問題的關鍵環節的實時、動態控制監督 ,在全市公安機關建立回訪聯系群眾制度。而這類似于給民警點評的“挑刺”系統,警務回訪系統將于12月底試運行。“也就是說,如果市民對某位民警給予‘差評’,將一直督辦解決直到市民滿意。”
可就近查詢“犯罪記錄”了 “現在法醫損傷程度鑒定,可以進行網上查詢了!”記者了解到,法醫門診是服務群眾的窗口之一,在市民中涉及面較廣。“在受理鑒定時,當面告知當事人鑒定時限,鑒定完畢后,通過系統服務平臺發送短信息進行告知,同時,當事人還可以隨時登陸‘青島市公安局民生在線’網站對鑒定情況進行查詢。此外,如果鑒定過程中需要進一步提供相關材料或者因為需要進一步治療、恢復等情況需要延期鑒定的,會通過短信(專用短信號9513110181)進行告知和提醒,使當事人能夠及時進行配合,完成鑒定事項。最快需2~5個工作日。”
不僅如此,為減少群眾多費時多跑路的現象,市刑警支隊還升級了刑事犯罪記錄查詢系統。目前,全市的刑事犯罪記錄查詢點由原來的1個增加到14個,全市各個區、市同步開展刑事犯罪記錄查詢業務,極大地方便了全市特別是郊區的辦事居民。
記者 王宗陽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