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記者接到了
山東臨沂老家叔叔的電話,他說,農村老宅要辦“房產證”,而且“責任田”也要辦承包證。他還興奮地催促在記者家中暫住的父親,趕緊回老家辦這件事。
記者向省有關部門核實,原來當地正在辦理的是宅基地使用權證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辦證的也不僅僅是這個沂蒙山區腹地的小村莊。
山東省國土資源廳自2011年11月啟動了全省
集體土地登記發證工作,截至今年9月底,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發證率分別達到99.07%,90.33%,87.04%,一些地方在此基礎上“先地后房”,還為農村房屋所有權人發放了“房產證”。今年我省提出,爭取用3年時間完成全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比全國提前兩年。
山東省農業廳統計,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323個村(社區)基本完成任務。此前的2009年至2011年我省已對4000多萬畝集體林地進行了林權改革,發放了林權證。再過兩到三年,占全省土地總面積85%的約兩億畝集體土地將全部確權,有了“身份證”。
山東省委農工辦副主任劉同理認為,“土地分為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但兩種所有制權益上不應有差別。開展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升級版,也是未來城鄉關系重大變革的序曲,其影響的廣度和力度,可與此前兩次農業農村領域的重大改革相比,一是家庭聯產承包制,二是農村稅費改革。”
山東省農業廳巡視員林建華表示,一經確權登記頒證,農民就能以物權權利人身份,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可以通過出租、轉讓、入股等獲得財產性收益。很多開展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的地方,集體土地權證還被賦予了抵押擔保權,可獲得銀行貸款。土地承包權益受到侵害后,農民可憑證行使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民事權利,為維護農民合法土地權益提供強有力的法定依據。
“從事農業的農民能放心地增加投入,從事非農業的能夠放心將使用權‘讓渡’,從而推動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良性互動協調發展。”林建華表示。(張海峰 姜宏建)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