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被搶救
商場搞
最差業戶評選,銷售不佳的業主需交罰款,逾期要翻番。業主李莉對
達翁建材家居廣場的管理規定存在異議,并稱商場規定就是“霸王條款”,掙的錢都不夠交罰款的。12月3日,到商場不到半年的李莉因不滿罰款規定,在商場內吞食20多粒安眠藥要自殺,幸被及時送醫。對于李莉反映的情況,達翁建材表示,評最差業主及收罰款是商場的管理規定,在商場的管理手冊中有相應規定。等李莉清醒后,商場會再與她進行溝通,協商解決問題。
鋪主吞食安眠藥要自殺 12月3日13時左右,記者來到位于李滄區的青島市第八人民醫院。經過上午的搶救,李莉已由急救室轉到觀察室,病情已穩定,但意識還不清醒。李莉的姐姐和朋友在病床旁看管著她。
“我們上午10點左右接到電話,就往醫院趕,趕到醫院時,李莉正在被搶救。”李莉的朋友孫女士說,“被搶救時,不斷強行給她灌清水,讓她嘔吐,她才被搶救過來。”然而,李莉被搶救后,意識稍有清醒,趁護士和家人不注意時又從口袋中拿出藥瓶,要吃安眠藥。幸虧孫女士及護士等人發現及時,奪下了藥瓶,把藥片從李莉口中摳出。
據李莉的姐姐介紹,李莉在達翁建材家居廣場租有一個鋪位,90多平方米,房租每月八千多元。從6月份開始經營,還不到半年時間被商場不斷罰款,李莉是承受不起罰款才服的安眠藥,想要自殺。在李莉店里工作的服務員向記者描述了當時的情況:因為李莉對于商場的罰款不認同,找商場理論沒有結果,便在商場內吞食安眠藥,吞了20多粒。剛吞下安眠藥,她又拿出一瓶農藥,正要喝時,農藥瓶被服務員奪下。該位服務員伸出袖子,記者聞到一股刺鼻的農藥味。原是服務員奪藥瓶時,農藥灑在了其身上。
商場搞評選,最差業戶要罰款8千 在觀察室躺著的李莉逐漸蘇醒了過來。她告訴記者,她是今年6月10號簽訂的合同,租了達翁建材家居廣場一個鋪位賣沙發,合同簽了兩年。“剛簽約時,我的店鋪與鄰近店鋪是相通的,東西貫通,顧客可從其他鋪位來到我的店。可后來,店鋪卻被商場用隔板隔了起來,客流量少了很多。現在一個月收入共有兩萬多元,房租8300多,服務員工資2000多,還有水費電費等其他支出,店鋪幾乎不掙錢,商場卻還不斷對我罰款。”說到罰款,李莉的朋友孫女士拿出罰款單,記者看到,這些罰款單被粘在一起,涉及到未穿工服、最差營業員、最差業戶、不服從商場管理等項目。其中,因9月份銷售業績差,李莉的店鋪被評為最差業戶。10月23日,李莉便收到一張罰款通知單,因是最差業戶,要交8301.6元的罰款,并在三天內交清。
因為沒有按時交清罰款,10月30日,李莉又收到了商場的一張罰款單:因罰款未按時交,逾期加倍,要交罰款16603元。“我對商場的罰款不認同,銷售業績差跟店鋪位置有關。因沒按時交罰款,商場給停了電,并限制出貨。”李莉說。另外,因李莉店鋪銷售不佳,需參加商場組織的促銷活動。交了4500元活動經費后,因對活動合約存在異議,李莉沒有簽字,但交的4500元活動費商場也不退還。
商場:按照管理規定行事 12月3日下午,記者跟隨李莉的姐姐來到達翁建材家居廣場,向商家了解具體情況。因李莉出事后,商場人員沒有一人到醫院,李莉家人對商場的行為表示氣憤,一見面就與商場人員發生了激烈爭執。隨后,李莉家人與記者等來到商場辦公室。商場管理部的陳經理表示,李莉吞食安眠藥后他就撥打了120與110,當時正與李莉協商解決問題。對于最差業主的評選,陳經理稱,商場每月都會評選最差業主,依據營業額、交單數、完成計劃數等因素評選,被評選上的業主需交罰款,罰款數就是鋪主一個月的房租費。因李莉一個月房租是8301.6元,所以罰款也為8301.6元。陳經理還稱,不按時交罰款,就會翻倍。但陳經理稱,所有鋪主上交的罰款都用來搞活動,通過促銷等活動來吸引顧客。另外,商場的另一位經理表示,因李莉6月份才來商場,前幾個月搞評選,并沒有算她在內,但商場每月都會搞評選,這是按照管理規定來實行的。對于李莉交的4500元活動費,陳經理稱,因李莉主動不參加活動,按照管理規定,費用也不會退還。
陳經理最后表示,因李莉不是跟商場簽訂合同的人,她是從別人手中轉接的鋪位,目前,需要等到李莉清醒后,商場再與她協商解決問題。
對于此事進展,本報將繼續追蹤。
文/圖 記者 于偉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