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婁士強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后,“小產權房”市場又暗流涌動。連日來,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文,再次強調堅決查處“小產權房”建設、銷售行為。本報記者日前在濟南調查發現,個別城鄉接合部存在成片的“小產權房”,小產權房“交易”也成了一些房產中介的重要收入來源。(本報今日A08版) 不具有房管部門頒發的產權證,主管部門也多次申明“堅決遏制”的官方態度,違規建設、出售的“小產權房”還是成了不少城市面臨的頑疾。相比合法的商品房,“小產權房”對購房者最大的吸引力在于價格,助“小產權房”“抬頭”的,還是在高漲的房價面前,普通群眾對安居的迫切需求。
有調查顯示,“小產權房”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是從2007年開始的,而這一年也正是房價上漲邁入快速之年。隨著城鄉之間的人口流動規模日益擴大,越來越多的人涌向城市,同時也帶來了對住房的需求。相比合法的商品房,“小產權房”的價格優勢相當明顯,通常只是相鄰商品房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正是出于價格上的考慮,一部分購房者寧可去冒產權風險。從記者調查來看,“購買”“小產權房”的多數是年輕人和外來打工者,也印證了上述觀點。
目前,如何處理“小產權房”成了一些城市面臨的難題,尤其是一些入住較久的項目。2012年上半年,北京開始集中清理整治“小產權房”,主要目標是在建和在售的項目,而已售的“小產權房”由于情況復雜,當地政府在處理上較為謹慎。就拿濟南的情況來說,不少“小產權房”已經入住多年,怎樣平衡法律的嚴肅性和“業主”的切身利益,考驗著相關職能部門的管理智慧。
從長遠來看,要想杜絕違規建設、銷售的“小產權房”,還是要從房地產市場的供求關系入手,增強合法房產對購買者的吸引力。一方面,要改變“攤大餅”式的城市發展,增強城市建設的規劃性,將基礎性配套向合法房產傾斜;另一方面,加大對保障性住房的資金投入,滿足城市中低收入者的安居需求。
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需擺脫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嚴格執行中央制定的房地產調控政策,讓失去價格優勢的“小產權房”在競爭中“自生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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