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出臺的決定對
城鄉一體化的體制機制改革做了相應的安排,其中一項重要改革是
戶籍制度改革。一是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在農村土地、農民宅基地方面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權,是個重大突破。二是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社保體系。這次明確提出“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把依附在戶籍制度上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在制度上做出了安排,必將加快以人為本的城鎮化。三是明確提出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推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其實質是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的制度對接與一體化,這無疑會改變戶籍“價值差異”,實現城鄉發展的公平正義。
戶籍制度本身不重要,依附在其背后的財產權、公共服務權、農民工權益,才是最實質的。如果這些改革到位,戶籍管制功能必將大大弱化,而其轉型的方向就是成為人口登記與人口服務的基礎制度,將會為消除城鄉制度落差奠定決定性的基礎。
11月19日《新京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