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建立
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要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
農村
土地與城市土地同地、同權、同價,學術界和黨政部門研究機構多年來一直呼吁,民間也有強烈的意愿。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無疑將極大推動農村土地改革,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
本報記者 孟敏 陳瑋 高擴 趙兵
農村土地入市會抑制房價 十八屆三中全會對統一城鄉建設用地的提法,在北京大學法學院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樓建波看來,“指明了一個方向,在規劃和用途管制下,允許農村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平等進入非農用地市場,形成權利平等、規則統一的公開交易平臺,建立統一土地市場下的地價體系。”
“正在進行的《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和《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的起草,一個重點是要提高征地補償標準。”樓建波說,補償標準提高了,意味著國家征收集體土地,再出讓或劃撥給使用者,使用者的用地成本也會提高,可能會使用地單位選擇直接取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用地的轉讓,或者說上市流轉,應該說是我國發展的一個方向”。
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教研部副主任張孝德說,農村集體土地入市后,會增加土地市場的供給,對房價會有一定影響。不過他指出,房價問題是一個復雜的問題,比如說政府如何對土地定價,還有政府土地收益費用等問題摻雜在里面。“農村集體土地入市對房價有影響,但可能不是決定性因素。”
小產權房有望得到解決 其實,集體土地入市由來已久,農村土地隱形市場已相當普遍。上世紀80年代鄉鎮企業興起時,很多集體土地未經審批被設定為建設用地,上世紀90年代以來大量出現的“小產權房”也是集體土地入市的一種形式。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意味著農村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平等進入非用地市場,小產權房有了轉正的可能。”北京一位房產專家解讀說。
不過,樓建波表示,國土部門曾經召開研討會,表態說對小產權房的處理肯定不能“一刀切”,要根據每個項目的不同情況,來區別對待。
樓建波分析說,處理小產權房涉及到一個更高層面上的公平原則問題。假設100個公民里,有80個人誠實守法,沒有買,另外20個人具有“冒險精神”,買了小產權房。如果最后允許這20個違規購買小產權房的人取得產權,那對80個誠實守法的公民來講是不公平的,也會影響政府的公信力。
樓建波說,“土地改革是大事情,在這方面的改革,可以用‘開弓沒有回頭箭’來形容,要有序、有計劃、分步驟地去完成,需要設立很多前提條件。”他認為,農村集體土地真正被當成建設用地受青睞,也多集中在郊區,農村土地入市的具體實施可能不會在短時間內全面推開。
農村土地升值將讓農民獲益 中國社科院政治學所副研究員劉山鷹說,城鄉二元結構是現階段的大問題,農民土地確權登記后可能會上市交易,農村土地流轉將成常態,“征地政策會因此改變,未來征地必須走購買和市場化的道路。”劉山鷹說,農民土地將升值,億萬農民能因此共享改革成果。
張孝德也認為,農村集體土地入市后,土地大量的收益會回饋給農民、農村,同時盤活了農村的土地要素,而且在土地統一市場建立后,會形成很多連帶效應,比如農民和城市之間要素的流動,“因為土地流動,會帶動人口、資源等相關資源都盤活流動起來”。
山東省社科院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于向陽認為,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完成后,農民的土地就有可能抵押、貸款,實現產權收益,這賦予了農民更多的財產權利,將使農民徹底從土地上解放出來,對城鎮化的推進也有巨大促進作用。
對于完善城鄉一體化,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公共政策與安全研究所教授毛壽龍認為,現在我們簡單地把人分為城里人和鄉下人,下一步應該強化身份證制度,而非強化戶籍制度,同時,城鄉土地要市場一體化,其他要素也應統一管理。
毛壽龍還指出,城鄉一體化并不只是單純的農村人到城市里去,而應該是兩者間形成一種良好的互動。
[編輯: 李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