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10時許,市民李先生在路過延吉路和吳興路交叉路口時,看到一輛
私家車司機在吳興路逆行,在等待紅綠燈的時候,還擋住了
120急救車。記者隨后了解到,當時私家車擋住急救車的路,而120車上拉著斷胳膊的傷者要送到骨傷醫院,沒想到這位司機不僅逆行擋住120急救車,而且120人員協商其讓路后,他居然還一路上別120急救車。
私家車逆行還一路別120救護車
11月11日上午10時許,市民李先生在路過延吉路和吳興路交叉路口的時候,看到一輛銀灰色的私家車,在吳興路自北往南逆行,停在路口的位置等待紅綠燈,“當時因為吳興路自北往南堵了不少車,看那輛私家車的意思,是想要在下一個紅綠燈的時候就過路口,所以才行駛到逆行車道。”李先生告訴記者說,“而就在這個時候,有一輛120急救車從吳興路自北往南過來了,而120車也是想逆行通過路口,結果就被私家車堵在路上了。”
李先生介紹說,當時有120急救人員在車上跟私家車示意,并且鳴了幾下喇叭,私家車司機是個男的,他通過車窗朝著120急救人員喊摁什么喇叭,“當時我看了以后就感覺心里挺不對勁的,人家120車輛拉的可是需要急救的人,作為私家車來說,都應該盡量給人家讓一讓,而且當時有一輛等紅綠燈的私家車也給120讓了讓,但是就是這輛私家車,不僅不給人家讓路,而且還沖人家吆喝。”
就這樣120急救車被那輛銀灰色的轎車堵在了路口,“可能當時私家車車主感覺車上沒拉著需要急救的人,后來120急救車的人,通過喇叭喊話,說車上有需要送急診的傷者,后來私家車副駕駛座上的一個女的,勸了男車主幾句,然后他才給120急救車讓路。”劉先生說道。
“看到之前那一幕,真是讓我心里挺感慨的,你說那輛私家車本來就已經逆行違反交通法了,怎么還那么理直氣壯的?也不知道對于這樣故意為難120急救車的行為,交警部門有沒有什么規定可以進行處罰?畢竟人家120急救車上拉的可是需要急救的人員,萬一耽誤了時間,很有可能就是一條人命啊。”李先生說道。
記者隨后根據劉先生提供的信息,聯系到當時120急救車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說,“當時我們是從勁松一路和合肥路交叉路口附近,拉了一位在車禍中受傷的市民。”
不給120讓路將被攝像頭取證
120急救人員介紹說,“當時受傷市民騎自行車,在過路口的時候,被一輛面包車給撞傷了。當時懷疑傷者胳膊有骨折的情況,后來我們計劃把他送到骨傷醫院急救。”
而面對當時私家車堵住120急救車的情況,120急救人員告訴記者說,“當時因為那個路段比較堵,所以我們也沒有一直鳴笛,免得惹那么多等車的車主反感,結果可能就是因為沒有鳴笛只開著閃燈,在距離路口200米左右距離時,那輛私家車從后面逆行道路口位置,正好擋住了我們的路。”
“我們也沒想到,那位私家車主脾氣挺大,對著我們指指點點,而且在給我們讓路以后,他還開著車在延吉路自東往西方向,別了我們車好幾次。后來我們也是走的逆行,才把他甩遠了。”120急救人員介紹說,“當時車上陪同傷者的女士都說,怎么這車不但不給120讓路,還這么為難120車,后來這位女士還記下了私家車的車牌號是魯B736××。”
記者了解到,2012年12月份25日,青島市交警支隊正式出臺了六項措施,給120急救車開辟綠色通道。其中對于有條件避讓而沒有避讓的,屬于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依據《交通法》第九十條規定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而在120急救車實際運行當中,確實也有遇到有條件避讓而沒有避讓的車輛。
對于這樣的車輛,記者從青島市120急救中心了解到,目前120急救中心已經走完相應的程序,馬上招標為120急救車上安裝攝像頭,估計到年底的時候,120急救車上就可以安裝上攝像頭,不僅可以為給讓路120而違犯交通法規的車輛作證,而且還可以為不讓路的車輛進行取證,交由交警部門進行處理。
記者 章顯(請李先生到本報領取線索費80元)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