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1月1日訊(記者 李保光) 遇到供熱糾紛時,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11月1日,記者從市北法院了解到,在每年接到的大量供熱糾紛案件中,主要問題是溫度不達標,絕大多數都是通過調解結案的,余下的案件中以用戶敗訴居多,敗訴的主要原因是沒有證據支持。
于女士住在市南區閩江路某小區,2000年至2003年以及2005年,她家所屬的供熱公司一直按照59.03平方米的面積收取供熱費用,2006年按照61.47平方米的面積收取供熱費用。2011年10月,于女士委托
青島青房測繪中心有限公司實際測量發現,涉案房屋的使用面積只有52.47平方米。
在要求退費無望的情況下,2011年于女士將供熱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退還6年間多收的供熱費用共計935.5元。市南法院對青房測繪中心有限公司的測繪結果表示認可,但同時認為,根據相關的供熱條例,使用面積還應包含一個無隔斷的2.2平方米陽臺,最終一審法院認定,于女士房屋使用面積應為54.67平方米,判決供熱公司退還供熱費639.92元。一審法院宣判后,于女士和供熱公司均提起上訴。經市中院審理,作出了維持原判的決定。
于女士的這場供熱官司可以說是勝訴的,但本市每年審理的眾多供熱糾紛案件中,業主勝訴的幾率很小?!耙匀ツ隇槔?,市北法院民二庭共受理供熱案件106件,其中調解、撤訴的案件達到101件。”市北法院民二庭庭長告訴記者,去年僅有5個供熱糾紛案是通過判決的形式結案的,均為
業主敗訴。
在供熱糾紛案件中,雙方爭議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溫度達不達標,市民認為家中供暖溫度不達標,拒絕交取暖費,熱企提起訴訟追繳欠費?!坝械陌讣婕暗臏y溫記錄不規范,也有用戶反映在要求供熱部門測溫時,供熱部門不能及時進行測量,即使測溫也不是在用戶認為最冷的時候來測量,而是多選擇在天氣較暖或是白天中午時分。”但是,大多數用戶在法庭上提供不出測溫單等證據,很難勝訴。
此外,供熱企業方面的原因也有不少,其中供熱設施不合理是導致供熱糾紛的重要原因?!坝行├鲜綐欠恳廊徊捎么撌焦幔麄€單元樓共用一個供熱閥門。有的房屋因為空置等原因不需要集中供暖,但由于管道串聯問題,供熱方無法單方切斷其熱力供應。供熱企業無法做到按需供熱、欠費短供?!贝送?,因為供熱設備漏水等原因造成用戶財產損失,導致用戶拒絕交費。
“在欠費問題上,還有部分業主表示對拖欠供熱費不知情?!狈ü僬f,市民將房屋對外出租,盡管事前約定由承租人繳納用熱費用,但是有些承租人并不會主動繳納供熱費,在租賃期滿辦理交接時,房東往往疏忽了供熱費問題。這種情況下,房東不愿意替承租人埋單,最終被告上法庭。
市政服務熱線供熱問題最“熱” 半島都市報11月1日訊(記者 郝園園 朱薪雨) 10月份,全市政務服務熱線共受理市民反映問題478136件。排在首位的是供熱問題,共985件,占全部受理件的2.05%。涉及個別老城區或新建小區居民申請供熱;居民咨詢供熱開通時間、供熱面積測算、入住率等相關規定;反映供熱配套設施安裝、管道施工等問題。
據統計,截至10月31日,今年市民來電、來信共反映供熱問題3512件,同比下降29.9%。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谷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