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
山東省
審計廳獲悉,今年1-9月,全省共對2212名黨政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規金額65.61億元,其中領導干部應負直接責任的違規金額3.35億元。我省審計機關繼續加強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同步審計,深化行業(系統)領導干部和重點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1-9月,全省共對2212名黨政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其中任中審計537人,離任審計1675人;查出管理不規范金額686.32億元,其中領導干部應負直接責任的管理不規范金額9.23億元。
此外,今年我省集中開展了26名省管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包括威海、泰安兩個設區市的書記、市長同步審計和22名縣(市、區)委書記的審計,目前此項審計工作仍在進行過程中。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