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蔡紅東 當前,基本養老保險收支缺口已成為地方政府最頭痛的事。在此情況下,我們不能擅自提高社保個人繳費比例,而“延遲退休”“延遲領養老金”又是權宜之計,何不換個思路填“缺口”呢? 立足于“查漏補缺”。審計署去年8月2日公布的社保審計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底,有12個省本級、67個市本級和328個縣欠繳保費270.97億元。至于虛報冒領養老金的情況,在全國各地亦有不同程度的存在。為此,有必要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大清查,將該收的收起來,讓該退的退出來。
“搶救性”的征繳。對于無法正常繳費的困難企業,則要區別對待。可通過專業機構評估、政府審批同意,允許企業以具有保值潛力的土地和房產預繳或抵繳欠繳的養老保險費。政府財政會同社保經辦機構對這些待變現資產統一掌管,合理經營,并適時予以拍賣變現。
力求保值增值。落實養老金并軌。據財政部《2009年地方財政收入統計資料》顯示,2009年中國財政供養規模達5393萬人。如果財政供養人員全部參加社會保險,把財政對他們的補貼轉移到養老基金上來,有利于實現社會均等化和社會和諧。
提高央企上繳比例。可考慮將中央企業(包括金融企業)超過51%的股份逐步劃轉到社保基金,這樣既不影響它們的控股地位,又增加了全國養老戰略儲備資金的積累;另外,可將央企上繳中央財政利潤按30%的比例劃入全國社保基金。國際上,有些國家在這方面做得更徹底,如挪威就把石油產業的全部收入作為養老金儲備。(摘自《學習時報》)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925eat.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