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9月30日訊(記者 周曉荷) 9月30日,市物價局下發通知,青島市
百齡園公墓、
九峰陵公墓維護管理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墓穴使用合同期滿,辦理人申請繼續使用的,經營單位收取的維護管理服務標準 ,按墓穴凈占地面積計收,以單個墓穴(雙穴不超過1.2平方米,單穴不超過0.8平方米)為一個計價單位,核定兩家公墓臨時收費標準為200元/穴每年。
公墓維護管理服務費主要用于護墓管理人員雇傭、辦公費用,墓地設施的安全、整潔費用,墓區內秩序、消防、綠化、配套設施的運轉、維護等支出。該標準為臨時收費標準,自2013年10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1年。正式收費標準將待民政部門出臺公墓建設服務和管理標準規范后,結合試運行情況再行核定。
此次核定墓地維護管理費標準 ,是島城首次對經營性公墓實行政府定價,目前島城使用合同已期滿的公墓只有百齡園和九峰陵,此前個別公墓已自行向使用人收取了管理費。
自10月1日起,公墓經營單位之前自行收繳標準低于新規定的,應將原標準履行到雙方合同約定的收費期滿;高于通知規定的,超出部分可折抵到下一收費期中。
公墓經營單位應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通過公示欄、公示牌等方式,公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范圍、收費標準 、收費批準文件、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