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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傳 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公布的“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中提到的擁堵費引起廣泛熱議。9月8日,環(huán)保部相關(guān)部門負責人明確表示,擁堵費不會全國開征,這是解決特大城市的特別問題的,現(xiàn)在只有北京有。 每到冬季,全國大范圍的霧霾天氣已成常見現(xiàn)象,嚴重影響著公眾的健康和出行。在這種背景下,搞一個全國性的史上最嚴厲的空氣行動計劃,不僅是必要的反思,更是積極的行動。之前,公眾反對開征擁堵費,是以擁堵費根本無益于緩解擁堵作為論據(jù),因為倫敦已經(jīng)有了活生生的例證;可是,如果以清潔空氣的名義征收擁堵費,那么擁堵費就只是一個代號,完全是為了收費而收費,目的旨在提高用車成本。這就更得評評理了:霧霾天氣難道全是公眾的錯,所以必須由我們來掏錢埋單?隨便找個借口就收費,“提高用車成本”可以直接作為收費依據(jù)嗎?“既然同呼吸,那就共責任”,這話當然沒有錯;但也應厘清“共同但有區(qū)別的責任”,而不能一股腦兒全將責任推給私家車。且不說淘汰落后產(chǎn)能、城市多建綠地,也不說公共交通是否足夠便捷和充足,一些機關(guān)應該帶頭減少公車吧?強推公車改革將公車排放降到最低,這是空氣行動計劃的題中應有之義。此外,石油巨頭壟斷的油品質(zhì)量低劣,是霧霾天氣的最大禍因之一。空氣行動計劃公眾肯定支持,而且所有人確實都應承擔自己的一份責任;但是,空氣行動計劃絕不應該淪為斂財?shù)慕杩凇!疤岣哂密嚦杀镜扔诳諝飧忧鍧崱保@個等式是不成立的,也是不公平的。(作者系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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