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婁士強
“創造全國領先的營商環境”,可不只是政府的事,各種類型、各行各業營商主體的參與也是不可或缺的。營商環境的改善需要政府與市場主體之間的互動,首先要形成一種各方共同努力的輿論氛圍,尤其給那些資源較少、抵御市場風險能力較低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充分的表達空間。 在現實生活中,不同類型、不同行業的營商主體,對營商環境的期待也是不同的。營商主體有大中型企業,有小微企業,也有個體工商戶。是審批程序過于繁瑣,是融資貸款遭遇困難,還是用工荒阻礙了生產規模擴大,他們面臨的問題是不一樣的。我省某商會的一位負責人曾坦言,企業面臨的發展環境與規模成正比,企業規模越大,感受到的便利程度越高。這么看來,最期待營商環境改善的要數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了,而他們往往處于人微言輕的狀態。正因如此,需要政策制定者建立起完善的溝通渠道,充分傾聽他們的聲音。
換個角度來看,營商環境包括的范圍非常廣,很多具體的困難只有營商主體自己能夠體會。據了解,世行對營商環境的評價標準有11項,包括登記財產、保護投資者等多個方面。山東省宏觀經濟研究院社會所所長劉德軍也認為,營商環境是包含經濟、社會、文化、民生等多層次的綜合指標體系。比如說一些進入城市經商的外地戶籍個體戶,讓他們感到進退不得的是免稅政策與限購政策之間的空當,無法扎根的漂泊感影響了商戶的投資熱情。事關戶籍制度,對營商環境的影響也不小,要想了解這些具體的問題,首先得給類似的“個體戶”反映意見的渠道。
另外,改善營商環境需要好的政策,有時候好政策卻因為個別職能部門的不當作為而打了折扣,這需要形成一種輿論氛圍,讓營商主體有勇氣反映問題。從以往的報道來看,我省個別地方的政務大廳并沒有完全發揮作用,一個整體性的辦事流程不一次性清清楚楚地說明白,商戶辦個證件得跑不少冤枉路。考慮到這些審批部門也是日后的管理部門,絕大多數企業主都“想辦法”先把事辦了,申訴也就拋之腦后了。要想解決這些問題,首先得揭開蓋子,給這些經營主體一個“安全”的傾訴平臺。
最近幾個月,包括“工商30條”在內的文件相繼出臺,政府為改善營商環境做了不少實實在在的事。對于這項關乎我省未來發展的大事,企業、商戶等營商主體也要積極發揮作用,在這個過程中,營商主體的意見表達和政商之間的充分溝通是不容忽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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