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葛亮
公權力對經濟活動的介入,收費是一個途徑。但基層部門一些“不明不白”的收費,除了滿足收費部門的“私利”,給經濟活動帶來的只有負效應。創造領先的營商環境,基層部門應有公開透明的監管規則和執法規范,不給亂收費以存在的空間。 近期的調研中,不斷發現一些“不明不白”的收費:向商家發放宣傳畫,收費50元;商戶進市場,要交5元的通行費;商業街上的垃圾桶,商戶要花300元購買;說是培訓,其實得先交錢;擺個小攤,城管或居委會都來收費……
這些“不明不白”的收費多由基層部門收取,它們存在于商家周邊,經常和商家打交道。即使知道收費不合理,商家大多也不敢舉報或不交。另外一部分收費,則通過培訓等名義或一紙通知收取。不論是哪種形式,都增加了企業、商戶的負擔,擾亂了正常的經營活動。行政權力對于微觀經濟活動的不當干預,讓市場主體畏于不透明的規則和執法而有苦說不出,這自然不是一個好的營商環境。
一項合乎法理的收費行為,應該有法定依據或經由審批而得到授權,收費的結果應能規范市場秩序,改善市場環境。“不明不白”的收費不斷出現,顯示出了一些地方、部門缺乏監督,胡亂伸手,也說明了依法行政還需要加強。
世界銀行今年出版的營商環境報告指出,那些營商便利度排名最高的經濟體不是那些沒有監管的經濟體,而是那些已經建立了有助于推動市場交往、同時不對私營部門的發展設置不必要障礙的政府。而“不明不白”的收費其實就是對私營部門設置的不必要障礙。
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中,政府的監管規則和收費行為應該是公開透明的。我省已經決定,2013年現有省級7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取消三分之一以上,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減少三分之一以上,現有管理服務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降低三分之一以上。明年將公布新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和收費標準,公布服務價格管理目錄。這個決定在全省的層面做了一個良好的示范。同時,我們要看到,“不明不白”的收費多發生在基層,具體的收費行為也多由基層單位來執行,這就要求對行政權力的自由裁量權設置必要的規范,對基層單位的行政行為制定必要的監督問責機制,讓他們沒有亂收費的權力,也沒有亂收費的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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