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青島旅游,住在7天連鎖酒店延安一路店,但是房內
水管漏水,將行李都浸泡了。酒店本來答應免掉5天的房費,但在退房的時候,卻不承認了。”7月22日,來自江西的游客蘇女士撥打本報熱線80889088反映此事。
據了解,7月15日,蘇女士一行8人結伴來青島旅游,直接住進了延安一路的7天連鎖酒店。本來一切正常,但是7月20日晚上回到酒店,打開門一看,地板上厚厚一層水,地上的行李都被水浸了。“那水能沒過腳背,好幾個行李都放在地上,里面的衣服都濕了,還有一臺筆記本電腦。”事后尋找漏水原因,起初還以為是下雨所致,后來才發現,是洗手間的墻縫往外滲水。
蘇女士拍下照片留證,然后找來了酒店客服,值班負責人宋經理趕來處理,蘇女士要求給個說法。“東西都被水泡壞了,衣服濕了,電腦也浸水了。一開始經理說得好好的,答應給我們免5天房費。但是第2天,等我們準備退房的時候,經理又反悔了。說是只能免掉300元的房費作為補償。我們要趕火車,經理看了我們的車票,火車2個小時后就要出發,就出爾反爾。本身硬件設施存在隱患,如今服務態度又這么差,令人心寒。”
22日,記者采訪了負責此事的宋經理,他跟記者解釋說,漏水的是花灑供水管,埋在墻壁里,時間久了出現老化,在所難免。“房間漏水,確實是酒店的責任,所以一接到顧客的反映,我馬上給安排了一間新客房,了解到行李被水泡了,酒店就幫忙烘干行李、衣物。后來提到賠償的問題,客戶有損失,肯定得賠。蘇女士開口就要2000塊錢補償,或者免房費,說是電腦浸水了。我檢查了一下,發現電腦包外層沾水,但是電腦里面沒進水,開機正常。我查了一下房費,是1846元,感覺在損失沒有確認的情況下,不能隨便答應。”
21日下午2點,蘇女士一行人在前臺退房,宋經理負責辦理退房手續。由于房費是1800元,而蘇女士只交了1500元的押金,宋經理提出,300元的差額作為補償,蘇女士不用再交,遭到了蘇女士的拒絕。“她說電腦壞了,心情不好,要我賠電腦,賠精神損失費,說2000塊錢是我之前答應的,但是我根本就沒答應,她就說我出爾反爾,在大堂里堵著門不讓客人進出,已經影響生意,我說你可以維權,我也可以報警。”宋經理解釋說。考慮到顧客趕時間,而且還有老人,在雙方僵持了將近2個小時后,最終酒店方面做出讓步,在免除了300元的差價之外,還補償了蘇女士1000元現金,此事終得到解決。
記者 丁一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