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6月29日訊(記者 李保光)因懷疑同居女友李某出軌,50歲的劉某拿出手槍抱住對方,打算“用一顆子彈穿透兩人,一起死”。但扣動扳機后,劉某安然無恙,女友卻倒在血泊中。誤以為女友已死,劉某鎖門后逃離現場。路人發現后報警,經搶救,李某脫離了生命危險。幾個月后,劉某投案自首。日前,經李滄法院審理,劉某被判有期徒刑8年6個月。
50歲的劉某在李滄區開了一家茶館,妻子去世后經人介紹認識了大他一歲的李某。二人情投意合,并住到了一起。
去年7月26日晚,李某外出兩個多小時沒回來。心中生疑的劉某便反復撥打對方電話,但始終處于關機狀態,劉某疑心更重。當晚,李某回到家中,但并不愿意就自己去了何處告訴劉某,二人為此事大吵一架。
一覺醒來后,劉某依然對此事耿耿于懷,打算弄清事情的原委,但依然遭到對方拒絕,兩人從爭吵上升為對罵。一氣之下,劉某從臥室拿出一把手槍,并將子彈上膛。用手摟住李某后,持槍指其后背說“用一顆子彈穿透咱倆,一起死!”隨即,劉某扣動扳機,李某倒在血泊之中,但劉某卻毫發未傷。
誤以為李某已死,劉某將門鎖死后離開現場。此時,李某掙扎著大聲呼救。11時許,一位路人發現情況后報警。因屋門被鎖,民警聯系消防隊員破窗而入,將李某送往附近醫院搶救,后脫離生命危險。
經法醫鑒定,李某背部可見圓形創口,金屬物存留于肺部,屬重傷;T9左側椎板碎裂、T10左側椎板劈裂,屬輕傷。后經再次鑒定,李某精髓損傷對脊髓功能的影響屬重傷。
劉某在今年1月7日投案自首。在公安機關,其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劉某在供述中稱,槍支是在其經營的茶館內拾到的,在試射子彈后藏在自家沙發靠背的夾縫中 。經鑒定,槍支屬于以火藥味動力發射彈丸的槍支。
日前,李滄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審理。法院認為,劉某持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構成故意傷害罪;此外,劉某違反槍支管理法規,擅自持有槍支,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一人犯兩罪,對其應當數罪并罰。盡管劉某是投案自首,但考慮到其犯罪情節惡劣,對被害人李某造成嚴重的傷害后果。法院認為,不能對其減輕處罰。法院判處劉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6個月。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