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
劉志軍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據悉,司法機關查扣的
374套房產非劉志軍財產,屬于丁書苗及其親友以及其他相關公司名下。知情人表示,劉志軍并未從濫用職權犯罪中獲得直接利益。
據知情人士稱,這其中因劉志軍濫用職權造成的經濟損失,并非劉志軍本人的財產,而都是丁書苗(又名丁羽心)及其親屬名下或者相關公司名下的財產。此外,關于374套房產,其中337套是伯豪瑞庭酒店的房產,絕大多數是酒店客房;另外的37套房產的所有權涉及到十幾個人及公司,都屬于丁書苗及其親友以及其他相關公司名下,與劉志軍沒有關系。據《京華時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鹿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