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6月4日訊(記者 邱曉宇) 買了100平方米的房子,公攤占到了30平方米,是否合理?4日,
青島市房屋勘察測繪處副處長王嶸濤介紹,
公攤面積的大小與房屋的具體設計有關,并無固定的比例系數限制。
近日,青島市房屋勘察測繪處副處長王嶸濤參加“網絡問政”。在訪談中,大部分網友對于住宅公攤面積提出疑問。有網友問:“高層住宅的公攤面積比例有沒有限制,買了100平方米的房子,公攤占到了30平方米,是否合理?”還有網友說:“一個樓座的公攤都包括哪些方面?為什么有的樓座公攤面積會那么大?”
針對房屋公攤面積比例問題,王嶸濤介紹,高層住宅的公攤面積比例沒有限制,其公攤系數與房屋設計的具體情況相關。房屋公攤面積由具有房產測繪資質的測繪單位嚴格按照房產測量技術標準測算,公攤面積的大小與樓座的具體設計有關,并無固定的比例系數限制。公攤面積主要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等,另外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筑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筑面積。
此外,有網友提出,現在住房面積59平方米,想買一套80平方米的限價房,是否只有59平方米的面積能享受限價房價格?王嶸濤說,根據青島市限價房住房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限價房超出原住房面積的部分,要按同地段商品房價格購買。
[編輯: 鹿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