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路與臺柳路路口,預計下月將安裝智能人行信號燈。
半島都市報5月20日訊(記者 劉鵬) “合肥路那邊缺斑馬線”“海信立交橋行人過馬路太難了”……本報向社會征集不合理的路口等影響
文明交通平安出行的典型問題,引起了眾多市民的強烈反響,更引起了交警部門的高度重視。20日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市民關注的臺柳路與南京路路口將于下個月開始建設智能人行信號燈,同時,交警部門對市民通過本報提出的意見和問題,以及信號燈、人行橫道設置的原則等問題,逐一進行回復和解讀。
臺柳路將設智能人行信號燈 近日,市民于女士向本報反映,由于南京路與哈爾濱路路口設有信號燈,每一個信號周期,在路口處便會停下十幾輛車,有時候這些車會一直堵得超過臺柳路,而南京路與臺柳路路口雖然有人行橫道,但是沒有人行信號燈,車輛排隊等待通行的情況給行人過馬路帶來不小的麻煩。
本報將包括這一問題在內的市民近期提出的30余條典型問題向交警部門反映后,引起了交警部門高度重視,除了對市民提供的問題和意見進行解讀和回復之外,南京路與臺柳路路口的人行信號燈現在已被列入計劃改造的范圍之內。市交警支隊設施處副處長蒲東介紹,南京路與臺柳路路口位置比較特殊,在路口南側有南京路與哈爾濱路路口,兩處路口距離不足50米,而南京路、哈爾濱路均是主干道,車流量、過馬路的行人,比南京路與臺柳路路口都要多,如果在南京路與臺柳路路口單純設置人行信號燈,過往車輛就會在南京路的臺柳路段遇紅燈后,再向前行駛至哈爾濱路段又遇紅燈,這會影響南京路北向南的車流,在交通高峰期間可能會引發周邊道路交通擁堵。針對市民反映的這一問題,這一路口預計將在下個月開始動工改造。蒲東介紹,在施工過程中,這處路口將不僅僅是簡單增加一處人行信號燈和車行信號燈,而是將與智能交通系統相連接,當哈爾濱路段的車行信號燈變為紅燈時,臺柳路段的車行信號燈也將變成紅燈,此時行人可以過馬路,當哈爾濱路段的車行信號燈變綠燈時,臺柳路段的車行信號燈也將變成綠燈,此外,還將在南京路與臺柳路路口中央畫上網狀線。
車輛不避讓行人將被抓拍 路口增加人行信號燈的通行時間,將會延長車行信號燈的等待時間,易引發交通擁堵,而延長車行信號燈時間,就會使人行信號燈等待時間增加,不方便行人過馬路,此外,每個路口的實際車流、行人流量情況也都不同,交警部門也一直在行人與車流之間尋找最佳的通行平衡點。下一步,交警設施部門將繼續加大對路口人行橫道、信號燈等設施的優化和改造升級,提高行人過馬路的方便和安全性以及車輛的通行效率,對符合條件的路段,將采取“全紅全綠”或信號燈控制等方式,以方便行人過馬路。同時,交通法規明確規定車輛應當避讓行人,廣大市民在駕車出行時,轉彎時如遇有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請停車避讓,目前島城正在建設智通交通系統,系統中就具有對車輛轉彎不避讓行人這一違法的抓拍功能。
三種措施正嘗試解決“搶路” “通過市民反映的意見來看,大多數是轉彎車輛與行人之間的矛盾。”蒲東介紹,根據交通法規規定,車輛在行駛至人行橫道時,應當停車避讓行人,就目前的實際情況,交警部門正在嘗試通過交通組織的方式,來解緩過路行人與轉彎車輛之間的矛盾。第一種方式就是采取“全紅全綠”模式,這是指通過調整信號燈,使路口各方向機動車信號燈全部為紅燈、人行信號燈全部為綠燈,對行人采取絕對放行,目前,江西路與徐州路路口、撫順路與鞍山二路路口、金華路與宣化路路口等多處路口已采取這種方式,但各種規范中已明確提出,這種方式不建議大面積推廣使用,因為這一模式會使路口整個信號周期延長,對交通影響巨大,因此,采取此種模式的路口,均為行人流量遠大于車流量、“全紅全綠”對整體交通影響不大的路口。
第二種方式就是利用信號燈相位設置來解決,蒲東介紹,目前市區的福州北路與延吉路路口、江西路與延安三路路口、聊城路與膠州路路口等處,通過增設單獨信號燈來控制 ,這種方式對實際車流量要求較大,在右轉車流量巨大的路口則易造成車流積壓不宜使用。
此外,在一些道路比較寬的主干道上,行人分兩次、每次過半幅道路的“二次過街”是一種不錯的緩解行人過馬路時間緊張以及對車流影響的方式,但設置路中安全島有一定硬件要求,如果對道路進行改造,需要征得市政等部門的同意。目前,交警部門也建議新建道路、改造改建的道路,從規劃上就進行“二次過街”的設計,以便后期進行交通組織。
人行信號燈該咋設有標準 “有不少市民提出在有人行橫道的路口沒有人行信號燈,實際上,人行橫道、信號燈是兩類不同的設施。”蒲東介紹,根據相關的規范要求,在城市的快速通道、主干道上,過街設施原則上是每300米設置一處,在小路、支路上,則是每150米左右設置1處,這里的過街設施,包括人行橫道等這一類平面設施,同時還包括地下通道、過街天橋等立體設施。
是否配備人行信號燈,則有一套比較完整的規范要求,這一規范要求主要包括3個大的條件,第一條是路段上機動車和行人高峰小時流量超過一定數值時,應設置人行橫道信號燈和相應的機動車信號燈,在這條規范上,道路一方向不足3車道的,路段機動車高峰小時流量為每小時600標準車至1050標準車,行人高峰小時流量為每小時460人次至300人次;超過3車道的,應為每小時750標準車至1250標準車,行人高峰小時流量為每小時500人次至320人次。
第二個條件是路段任意連續8小時的機動車和行人平均小時流量,不足3車道的道路,車流量為每小時270標準車至520標準車,行人為每小時45人次至90人次;超過3車道的,車流量為每小時370標準車至670標準車,行人為每小時45人次至90人次。
第三個條件是三年內平均每年發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從事故原因分析通過設置信號燈可避免發生事故的路段;三年內平均每年發生一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段。
符合這三個條件之一的,就需要設置人行信號燈。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門前的人行橫道,是需要配置人行信號燈的。
文/圖 記者 劉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