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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紅梅 近日,本報向社會征集不合理的路口等影響“文明交通,平安出行”的典型問題,引發眾多市民的強烈反響,也引起市交警部門的高度重視。5月20日,市交警支隊設施處副處長蒲東對市民通過本報提出的意見和問題,以及信號燈、人行橫道設置的原則等問題,逐一進行了回復和解讀。(本報5月21日A4版報道) 近年來,隨著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道路人流量及車流量與日俱增,維護交通秩序的難度也在不斷加大。很多城市開展了“文明交通”專項治理行動,力圖緩解道路上的人車矛盾,“文明出行”的理念逐漸深入人心,如機動車駕駛員要“安全行車 ,禮讓三先”、行人過馬路要看信號燈、走斑馬線等??墒?,盡管如此,道路上的人車矛盾依然很突出,不文明甚至不遵守交通規則的違法行為依然相當普遍。
相信生活在城市里的人,都希望出門順順當當、平平安安,人車各行其道,互相禮讓 ,互不干涉,很少有行人或駕駛員故意和對方過不去。但問題是,人車矛盾不僅需要駕駛員及行人的自覺,更需要道路交通相關部門的合理引導。令人欣慰的是,針對市民提出的信號燈、人行道設置等眾多影響“文明交通”的典型問題,交警部門及時進行了回復和解讀,在答疑釋惑的同時,還針對具體問題參考市民意見,提出了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對市民提出的問題不回避、不踢皮球,而是及時回應、耐心解答,交警部門這種務實、親民的工作態度值得贊賞,堪稱官方與民間良性互動的生動范例。
不過,城市道路交通是一個錯綜復雜的系統問題,牽涉到的相關單位勢必會有很多。實現“文明交通,平安出行”,顯然不能僅靠交警部門單兵突進、孤軍作戰,而需要所有相關部門都積極行動起來,形成解決問題的合力?,F在,交警部門已經虛心聽取市民意見,并承諾優化信號燈及人行道等硬件設施配置,在行人與車流之間尋找最佳的通行平衡點,其他相關部門也應以實際行動做出積極響應。
例如,按照相關的規范要求,城市主干道上要每隔300米設置一處人行橫道等過街設施,但現在市區很多主干道中央設有綠化帶將雙向車道隔離開來,而交警部門無權對綠化帶進行拆除、改造,這時就需要市政園林綠化部門積極配合交警的工作。再如,對于一些比較寬的主干道,為緩解行人過馬路時間緊張及對車流的影響,有必要引導行人分兩次、每次過半幅道路即“二次過街”,但設置路中“安全島”有一定的硬件要求,如果對道路進行改造,需要征得其他部門的同意。此外,地下通道、過街天橋等立體過街設施的設置也要盡可能方便、合理,日常的清潔、維護要到位,這些方面的缺陷,也需要相關部門及時彌補。
一言以蔽之,實現“文明交通、平安出行”,建設有序、和諧的宜居城市,需要多方各司其職、形成合力。既需要交通的直接參與者——機動車駕駛員及行人自覺遵守規則、互相禮讓、各行其道,也需要交警部門的合理引導,更需要市政、規劃、環衛、建設等部門的通力合作與積極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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