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5月14日訊(記者 陳之煥) 由于建高架橋,新疆路
大港海關大樓門前的
花園被拆,引發破壞文物的質疑。相關部門反饋,被拆處為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海關自建建筑,不屬于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14日,家住新疆路的市民劉女士撥打本報熱線,稱新疆路16號大港海關大樓前的花園和旗桿被拆除了,她在這住了三十多年了,看到后挺痛心的,質疑拆除行為破壞文物。
記者來到新疆路16號看到,大港海關大樓門前的船型小花園已被拆除,只剩下一根白色的桅桿狀旗桿,花園里的綠色植被已被移走。“這里多好,拆了多可惜。”一些路過的市民對花園的拆除表示惋惜。家住附近的李先生說,這些應該是與海關大樓在一起的,屬于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不應該拆的。
據了解,位于新疆路16號的大港海關大樓原為膠海關大樓,建于1913年8月,1914年開始使用,由德國人設計,占地12畝,四層,建筑面積2824平方米,磚木結構,為當時青島最高的辦公大樓。設計上利用高的斜屋頂,橫向兩處山墻為德國青年派風格,主入口開在縱側面,由造型簡單的圓壁柱承重,窗臺板利用條石,黃粉墻,紅瓦頂。后被列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這個膠海關大樓是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但是門前的小花園和旁邊的傳達室都是后來由海關自建的。”14日,大港海關籌備處辦公室主任解釋說,2011年,新疆路高架橋建設時,青島市統一對新疆路一帶進行了認證,海關大樓前的旗桿及小花園和傳達室大約有三分之一的面積要拆除,這些均是海關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自己建設的配套設施,并非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海關大樓主體將不會受到任何影響。新的海關大樓建好后,他們將搬過去,并將對這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保護,有可能將其改造為海關博物館。
青島市文物局文物處處長邱玉勝證實了這一說法。
[編輯: 曹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