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購買別墅居住的市民來說,能擁有一個獨立、私密的
花園可以提高生活的質量。因此許多
開發商在推銷別墅時,往往把贈送花園作為噱頭,對此早報提醒購房者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仔細審核合同,以免受到開發商誤導。"建邦·聽海項目靠著贈送花園的噱頭促銷,但是他們卻不把花園寫入合同中。"昨天上午,市民朱先生撥打早報熱線82888000投訴說,記者采訪專業人士了解到,這種沒有產權的"贈送"花園存在不小的產權隱患,在全國各地已經引發了多起糾紛。
"超大花園"成促銷噱頭
朱先生一直從事法律咨詢工作,所以他對于房地產政策較為了解。在建邦·聽海項目的售樓現場,售樓人員熱情地將他領到了沙盤前介紹,不菲的房價讓朱先生不斷搖頭,無論是投資還是居住,該項目與周邊項目相比未見太大優勢。見朱先生面露遲疑的神色,銷售人員開始介紹該項目的優勢,表示買一樓的房子會有幾百平方米的花園是"送"給業主的。對此朱先生很警覺,問了一句花園是否會寫進合同,結果工作人員支吾了半天,表示花園會另外簽協議。"對于開發商額外簽署的協議,我很懷疑其合法性。"朱先生向記者介紹說。朱先生查詢了《物權法》,發現《物權法》中規定,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因此,如果開發商許諾贈送的花園屬于公共綠地范圍,開發商無權將之"送"給個別業主。沒有特別明文規定,擅自贈送侵犯全體業主的利益,可能有被收回用作公共用地的風險。
養花種菜也會起糾紛
針對朱先生的投訴,記者到該項目售樓處暗訪,工作人員表示會跟業主簽署一個花園的使用協議,但這個協議很簡單,不會像房產銷售合同那樣標明年限。那么業主可以利用花園干啥?"上面蓋建筑物肯定不行,但是養花種菜沒問題。"銷售人員介紹說。
那么,簽署協議后花園就是業主所有嗎?海口市消費者劉先生遭遇的糾紛就能說明這一問題。劉先生在購買房屋時,開發商也說贈送"花園",劉某擔心口說無憑,特意要求房產商簽署了一個附加條款:"贈送房屋所屬花園,所有權歸甲方(劉某),花園不收物業管理費。"隨后,劉先生向房產商交付了房屋的首期付款。房產商交房后,劉先生花了30萬元,對房屋以及屋頂花園進行了精心裝修,隨后入住使用。可是,他在房產部門辦理房屋手續時卻得到一個意想不到的消息,該房屋所屬花園不可能辦理產權證,無奈之下劉先生只能和開發商對簿公堂,最后落了個身心俱疲。"不管售樓人員說得多好,只要沒有房產部門登記轉讓,那么業主對于花園就沒有所有權,即使業主有交易證據,那么開發商也可以用銷售人員違規宣傳來搪塞,最后吃虧的還是業主。"代理房產訴訟官司多年的王律師向記者介紹說。
[編輯: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