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現有的信息來看,條例修正案明顯傾向于收費公路的經營者。站在不同立場的其他主體,對此會有不同觀點,無論意見多么尖銳刺耳,行政部門都應該虛心接納。
□本報評論員 婁士強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內容,與老百姓的出行息息相關,
征求意見的過程至關重要。如何避免走過場,如何更好地吸納民意,是交通部門應當考慮的問題。否則,即便條例"順利"出臺,在執行過程中也會遇到麻煩,甚至面臨短期內再次修正的命運。以往一些法律法規的制定,都會征求公眾意見,但也存在走過場的情況,人們對《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過程的關注,也包含了同樣的擔憂。在制定法律規章的過程中,包括具體程序的設置、草案細則的擬定,主動權常常掌握在行政部門或下屬的執行機構手里,不同的聲音很容易被過濾掉。2008年3月,證監會發布與創業板相關的兩個征求意見稿,但座談人員的代表性明顯有問題。就連深交所總經理都承認,由于沒有二級市場的投資者參加,沒有聽到反對的聲音。這樣的規則出臺,不但遭到個人投資者的批評,證監會的權威性也受到質疑。交通部修正"條例",要吸取前車之鑒,走過場只能引來一片罵聲。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修正事關民生,行政部門獨力操作有失公正,必須公開征求公眾的意見。在現實生活中,一些法律法規的制定,會委托給行政部門或行業監管部門,擬定的條款難免會摻雜進部門利益。站在不同立場的其他主體,對此會有不同觀點,無論意見多么尖銳刺耳,行政部門都應該虛心接納。從公布的征求意見稿來看,這次擬定修正的條款非常多,還有不少是增添的新內容。關于高速公路擴建后延長收費、收費期滿后仍可收入道路養護費等問題,已經出現反對的聲音。正因如此,條例修正要廣泛吸納公眾征求意見,對修正的條款作出解釋,及時回應質疑。
為了避免部門的公信力遭到質疑,保證修正后的條例能夠順利實施,這次應當吸取已有的經驗,盡最大的可能吸納民意。對征求意見稿的內容,可以適當做些解釋,以免像2008年的醫改方案那樣,連專業人士都有閱讀困難。交通部門也可以利用便捷的信息渠道,在征求意見的過程中發起討論,及時掌握輿論并作出引導。如果收到意見較多,還可以仿照國務院2010年制定"新拆遷條例"那樣,二次征求意見。在截止日期到了之后,收集到的主要意見也要公開——哪些影響到條款修正要說清楚;如果沒被采納,也要解釋下原因。要是只公布幾個冰冷的數字,"炫耀"收到了多少條意見,只能涼了民眾的心。
從現有的信息來看,條例修正案明顯傾向于收費公路的經營者,就連假期高速免費這一點點優惠,都會被延長的收費年限所抵消。更可怕的是,類似的條款一旦確定,收費無限延期就有了理由,廣大的車主肯定會受到傷害。幸好,人們看到的是意見征求稿,還有修改的余地。但愿這次條例修正能好好把握這個機會,別傷了民眾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