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徐州路上的八大湖第三社區全科門診外標有“家庭病床”的宣傳牌。(資料片)
文/片 本報記者 董海蕊
想為重病老人申請家庭病床(居家
醫療護理),沒想到一等就是4個月。18日,記者調查了解到,目前島城有139家
社區醫院具備開展家庭病床的資質,但是申請條件十分嚴格,因人手不足,有的社區醫院想開展家庭病床卻無力為繼。
申請家庭病床,用了4個月 家住福州南路的宋女士今年76歲,因患有心衰、高血壓合并心腦腎等病癥,宋女士的雙腿浮腫,半身不遂,只能躺在床上或依靠輪椅活動,每天由老伴進行照料。“老人挺胖的,兒女又不在身邊,只靠她老伴一個人很難照顧好。”香港中路街道衛生服務中心負責為宋女士治療的醫生介紹,老人的兒女為了給母親治病,去過很多大醫院,但病情一直沒有起色,只能靠藥物以及定期檢查維持病情。
2012年11月,得知香港中路街道衛生服務中心有家庭病床的服務,宋女士的女兒決定為老人申請辦理,由中心的醫生定期到家里為老人檢查治療。但遞交了申請后,卻一直未能申請到家庭病床,直到今年3月6日才成功申請到家庭病床,歷時將近4個月。
“病人材料遞交后,我們需要親自入戶上門審核,對病人的情況進行詳細檢查。”香港中路街道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家庭病床服務的賈娜介紹,如果符合申請,還要提交到醫保中心進行審核,“多久才能批下來就不能保證了,現在申請的人挺多的,只有醫保中心審核通過,我們才能開展上門護理服務。”
家庭病床入戶,審核要過“十關” “現在到中心申請辦理家庭病床的病人很多,從月初到現在就有5個人來申請。”賈娜介紹,目前只有1個申請成功,還有兩個正在申請,其余兩個都不符合條件。據悉,家庭病床的辦理對象主要是患有常年不能間斷治療的慢性重病的病人,同時還要符合因患病常年臥床、生活不能自理和符合住院條件、需要醫護人員定期上門實施治療的要求。家庭病床每期1年,期滿后須再次辦理審批。
對于申請家庭病床的病人,社區醫院通過一份日常生活能力評定量表進行入戶核實評分。記者在日常生活能力評定量表上看到,要想成功申請家庭病床,需要符合十個項目要求,包括進食、洗澡、梳洗修飾、穿衣、控制大便、控制小便、如廁、床椅轉移、行走以及上下樓梯。“只有分數低于60分才能通過家庭病床的申請。”賈娜介紹,超過60分就代表病人有一定的自理能力。據悉,評定量表需要社區醫院和病人家屬共同進行打分,如果分數差異過大,還需要再次進行審核。
人手不足,家庭病床發展受限 家住明霞路附近的趙女士想幫重病的母親申請家庭病床,但是到臨近的延安路街道衛生服務中心咨詢后才發現,該衛生服務中心雖然具備開展家庭病床的資質,但是未開展該項服務。“想到別的社區醫院申請,但是人家又說超出了范圍,不能提供家庭病床服務。”趙女士說。
在延安路街道衛生服務中心,記者了解到該中心之前開展過家庭病床,但很早就中斷了。“主要是人手不足,家庭病床需要抽出醫生專門負責巡診,這樣一來門診醫生就不夠了。”該中心主任張春紅介紹,如果繼續辦理家庭病床,就無法保證門診醫生正常接診。
香港中路街道衛生服務中心目前有12張家庭病床,已經接近該衛生服務中心的極限。中心主任趙慎謙稱,如果增加家庭病床,就要面臨人手不足的問題,而增加人手的話他們又擔心“養不起”。“現在有兩個醫生輪流巡診,每天還要有護士跟隨,現在就已經面臨門診護士不足的問題了。”賈娜介紹。
市南區另一家社區醫院的工作人員介紹,雖然規定醫生每周要定期巡診兩次,但是由于人手不足,每周巡診兩次的規定很難實現,十幾張家庭病床,一兩個人根本照顧不過來。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