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簽訂的房屋認購書
半島網3月15日消息 完全一樣的戶型,一樓業主卻要比二樓多支付10萬元的房款。近日,市民張先生向半島網爆料,講述了他在膠南宏程
貝多芬公館買房的遭遇。對此,開發商山東
宏程置業(青島)有限公司解釋稱,一樓業主需要購買獨戶地下室的樓梯面積,因此房款較多,且雙方簽了協議交了定金,錢不可能退。律師表示,若雙方在存在重大誤解的情況下簽訂購房合同,業主有權要求退還定金。
一樓業主比二樓多掏十幾萬 據張先生介紹,3月10日,他在膠南宏程貝多芬公館看中了一套房子,一樓9392/㎡,附送同等面積地下室。“我當時覺得挺合適,就交了2萬元的定金,簽了商品房認購書。”巧合的是,張先生的朋友也在這個小區買了房子,和他購買的是完全一樣的戶型。
兩萬元定金收據
“我倆交流了下,發現他家的房產證面積為83.4個平方,而我的是96.94個平方。”張先生挺納悶,“同樣的戶型,多出來的面積多在哪了?”張先生表示,他隨即去售樓處進行了咨詢,置業顧問咨詢其他同事后答復,房產證上一樓的確比二樓面積要大,“對方解釋多出來的面積是一樓向地下室走的樓梯的面積。”
“這個解釋說不通啊。”張先生表示,他買的一樓雖說贈送同等面積地下室,但實際單價還是比其他樓層貴2533元/㎡,“現在無故又多出來了十幾個平方,我又要為此多支付10幾萬,算下來一樓比二樓貴了4000元左右,這我不能接受。”
采訪中,張先生認為,購房時置業顧問未就一樓住戶需要額外支付地下室樓梯面積款一事進行說明,屬于誤導顧客,所以他要退房。
想退定金 開發商玩“拖字訣” 張先生告訴記者,他11日就發現了這個問題,因為不滿開發商隱瞞房屋實際情況,當即就向開發商提出退還定金,但對方始終不作正面答復。
“他們說要等公司老總回來才能決定,但問老總什么時候回來,對方又說可能很久都不會回來。”張先生告訴記者,這意思很明白,就是不想退還定金。
開發商:建議業主起訴 就此事,記者聯系了山東宏程置業(青島)有限公司一位姓趙的負責人,他表示雙方簽署認購書之后,定金就不能退了。至于置業顧問在銷售中有無隱瞞房屋實際情況,趙先生表示,“不知道,可以聯系一下房屋的銷售經理。”
隨后根據趙先生提供的電話,記者聯系宏程貝多芬公館項目的銷售經理錢先生,他表示,張先生購買的房屋的面積是經過房管中心測繪的,“張先生買了房子就相當于接受了房屋的面積,這和二樓多大面積沒關系。”錢先生表示,現在張先生提出了一個無中生有的理由便想退房,作為開發商肯定不能接受。
“如果他堅持退房退定金,可以訴諸于法律。”錢先生告訴記者。
律師:業主可要求退還定金 就此事,記者咨詢了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的李瑞敏律師,她表示,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一方刻意隱瞞、欺詐或是雙方在重大誤解情況下訂立了合同,另一方有權撤銷合同。
根據張先生反映的情況,如果他有證據證明在購房之前置業顧問未對兩層樓在房產證上的面積差作解釋與說明,可以認定雙方是在存在重大誤解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那么張先生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還定金。
半島數字記者 王震遠 [編輯: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