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刷卡消費已十分普遍。周衍鵬 攝
半島都市報3月11日訊(記者 周衍鵬) 自2月25日起,銀行卡
刷卡手續費總體下調,但該規定執行兩周左右,商戶把刷卡手續費轉嫁給消費者的現象仍很普遍。業內人士認為商家轉嫁成本不合情理、不合規定。
自今年2月25日起,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新標準正式實施,主要針對各行業經營商戶每筆刷卡產生的手續費進行下調,總體下調幅度在23%—24%左右,旨在為商戶減負。然而,日前記者在市北區頤高數碼廣場、百腦匯及電子信息城等IT產品賣場調查發現,半數商戶都表示刷卡需要顧客自付手續費,并強調錢是交給銀行的,他們也賺不到。
“其實,商戶的算盤很簡單也很無奈,微薄之利承受不起刷卡手續費之重。”科技街一家經營電腦配件銷售的負責人李先生說,以超市和一些賣場為例,之前的刷卡手續費在0.5%—1%,但事實上超市和賣場的利潤普遍只有2%—3%,手續費可能就侵蝕了其很大一部分利潤,因此很多商戶不太愿意顧客刷卡消費。目前,商戶使用POS機時支付的刷卡手續費是由發卡行、收單機構、銀聯按照7:2:1進行分配。例如消費者拿著招行的卡到建行鋪設的POS機上刷卡消費,按比例產生了10元的手續費,那么招行分到7元,建行分到2元,銀聯賺1元。
降低刷卡手續費給中小企業減負,為何商家卻不買賬?據業內人士分析,刷卡消費矛盾的焦點在于商戶利益與銀行利益難以協調,即使目前刷卡費率已經下調,但如果商戶沒有感覺到刷卡能給它的營業增長帶來好處時,再低的刷卡費也是實實在在的成本,為了避免承擔刷卡費,因而不愿接受消費者刷卡消費。如果銀行卡能給商戶帶來營業收入增長,商戶就不會那么抵觸刷卡消費了。
業內人士分析,此次手續費標準調整對商戶的影響總體上是積極、正面和有利的,可直接降低商戶的財務支出,減輕商戶負擔,同時通過信用消費也可提升持卡人的消費能力,利于擴大商戶銷售規模。因此無論怎么講,商家轉嫁刷卡手續費都是不合情理、不合規定的。
刷卡手續費 究竟該不該收? 為什么刷卡要收手續費?手續費又是怎樣收取?記者在咨詢了某商業銀行客戶服務經理后得知,所謂刷卡手續費是銀行向鋪設POS機的商家約定收取的服務費用。“銀行作為企業,向商家提供了服務,理應收取費用作為回報;商家享受了銀行的服務,為消費者購物提供了便利,從而促進了商家的經營,理應向銀行支付費用。”該工作人員解釋,因為消費者在商戶POS機上刷卡后,銀行需要后臺處理本次刷卡業務才能將消費者刷的錢計入商戶賬戶內,需要占用銀行內部信息設備,等于是有一定的人力物力成本,因此要收取刷卡費。
“其實,減少的這部分收益對銀行的整體盈利來說影響并不大。”另一家銀行的一位負責人說,銀行主要還是靠存貸差來盈利,推廣鼓勵商家使用POS機主要是方便消費者的支付方式來實現多贏。從短期來看,刷卡手續費下調是銀行讓利于商戶,減輕商戶負擔;但從長期來看,手續費下調提高了商戶接受顧客刷卡消費的意愿,有助于提高銀行卡的發卡量及普及率,為銀行卡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帶來新的機遇。不可否認,銀行有收取服務傭金的理由,但在經濟景氣下行和勞動力成本上升的情況下,商戶承擔的刷卡手續費也確實讓一些行業和商戶不堪其累,既然原本固若磐石的費率如今也已下調,那么,取消刷卡手續費也并非是不可能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