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探討用哪種方式過戶。記者左慶攝
生活日報3月9日訊(記者 崔榮杰 實習生 戴晶)記者近日在采訪中發現,新“國五條”細則發布后,在大量增加的二手房交易中,有一個比較奇怪的現象,那就是許多
父母急著把名下的房產“
賣”給
子女。據了解,這些父母之所以這樣做,一方面是為了省稅,同時也是為了應對將來按差額20%征個稅。
“我和對象名下有一套95平方米的
房子,現在想過戶給兒子,怎么辦理?”9日,在濟南房產交易大廳,市民徐女士向房管人員咨詢。而牛女士家里的一套房子,她有一半產權,想把這部分產權過戶給兒子,也想問手續怎么辦,“我兒子不滿18歲,現在能不能把房屋過戶到他名下?”
而市民劉先生夫婦已經把房子“賣”給了兒子,并且完成了過戶手續。他們把位于北園大街附近一套70多平方米的住宅以
買賣的形式過戶給了自己的兒子,短短幾天就完成了過戶手續,當然在這個過程中也沒少排隊,辦完過戶手續,兩口子也松了一口氣,記者看到,買賣價格是60多萬元。當被問及為什么不是以“贈與”方式過戶到兒子名下時,劉先生表示,近些年有關房地產稅收的政策變化相對較大,還是以“買賣”的形式更為穩妥。
記者了解到,在近期受理的房屋交易過戶手續中,類似父母把房子“賣”給子女的情況占了不小比例。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9日自己受理的房屋過戶申請中,大約有三分之一是親屬間交易。
“現在每天來咨詢房屋交易過戶的人數在千人以上,多數都是詢問親屬之間如何進行房屋交易過戶。”大廳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為什么父母都急著把房子“賣”給子女?9日,省城一位資深市場人士告訴記者,現在多數父母都有兩套房產,把其中一套過戶給子女,這樣自己名下就只有了一套,將來這套房產出售時,就可按照家庭唯一住房,如果達到規定年限,就可以免除個稅。
據了解,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除了買賣方式外,還有贈與方式,而且直系親屬之間贈與房產,主要稅收有契稅和印花稅等,同時還有公證費。有些人認為,受贈與的房產再買賣時交稅多,所以還是采取買賣方式。
記者9日從稅務部門獲悉,從直系親屬那里受贈的房產,再次出售時按照正常買賣交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