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遼寧來青開車打工的小伙時某,在自知
駕駛證已記11分只剩1分的情況下,采取偷梁換柱、魚目混珠的做法,將前不久撿到他人的駕駛證更換成自己的
照片,繼續開車應付交警檢查,沒想到使用不到兩天就被心細的交警識破,車、證一并被暫扣。
1日下午,交警四方大隊哈爾濱路中隊中隊長曹穎瑞帶領民警在轄區黑龍江南路長沙路口執勤,14時30分許,執勤民警郭強發現一輛車號為魯B32317重型自卸貨車沿著長沙路自西向東行駛至查車地點,隨示意該車靠路邊停靠接受檢查。
檢查中,執勤民警發現該車駕駛員所持有的駕駛證賀某戶籍信息是青島本地人,而駕駛員的口音與當地有明顯差異,帶有濃厚的東北口音,在被問及駕駛證上載明的其他信息時,駕駛員吞吞吐吐不能正確回答,甚至以時間長了忘記了等理由予以搪塞。執勤民警郭強發現此證一定有問題,隨即請示曹穎瑞中隊長,并通過網上核實比對,確認此證是一個偽造、變造的駕駛證,駕駛人在駕駛證的照片上做了手腳。經查明,駕駛員的真實姓名叫時某,戶籍是遼寧省丹東市人。
后據時某交代,他來青島開車打工已有些時間了,自己的駕駛證已被記了11分,只剩1分,不能再扣了,為了能繼續工作,便想到用前不久撿來的他人的駕駛證更換成自己的照片,以此來魚目混珠,瞞天過海,應對交警的檢查,逃避處罰和記分。沒想到使用還不到兩天就被四方的交警識破了。
依據時某的違法行為,時某將被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行政拘留15天的嚴厲處罰。
記者 李瑋 通訊員 劉美堂 管懷香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