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2月5日訊(記者 李曉聞) 2月2日、3日,青島市城鎮
大病醫療救助金開始發放,不少參保患者由于對
救助政策了解不深或存在誤讀而跑了冤枉路,5日,市
社保局提醒,領取前可先上網查詢自己是否符合條件,并對一些集中存在的問題做了答疑。
據介紹,截至2月5日,市內各區仍有部分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尚未領取大病救助金。部分參保人不知道什么是“特病”,也不了解什么是“醫療年度”,因此跑了冤枉路。市社保局提醒,參保人申領救助金前,最好能上網查一下,可以登錄青島市人社局門戶網站,點擊“大病醫療救助查詢”活動窗口或“為您服務——個人綜合查詢——大病醫療救助信息查詢”窗口,錄入參保人身份證號碼和個人編號登錄后,查詢是否符合本次大病醫療救助范圍。大病醫療救助信息、救助金領取地點以紅色字體顯示。
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解釋,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年度”不是自然年度,政策規定,從第一次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住院或門診大病醫療費發生之日起,滿12個月為一個醫療年度。參保人可以查看住院結算單,已辦理門診大病的參保人,別忘了仔細看看手中的門診大病證,上面有也明確記載。
據了解,不少參保人不了解“特病”救助范圍,誤以為只要醫保統籌范圍內個人自負費用達到3000元都可以救助。其實,目前大病醫療救助中的“特病”,是指器官移植抗排異、尿毒癥透析兩個病種。審批了這兩個病種門診大病待遇、并符合特病救助條件的參保人,一個醫療年度內醫療保險統籌范圍內個人自負費用超過3000元的,按超過部分的70%給予救助,年度救助額不超過10萬元。患其他疾病的參保人一個醫療年度內發生的醫保統籌范圍內個人自負費用要超過2萬元,才達到救助標準,即按超過2萬元部分的70%救助,救助額不設封頂線。
另外,只要符合救助條件的患者,都會在醫療年度期滿后及時救助,參保人不用擔心。醫療年度終止日在2013年的,要在個人醫療年度到期后次月底發放,市社保局將分批次公告。在首批救助金領取范圍內、因故沒有在2日、3日辦理的參保人,可繼續在正常工作時間辦理。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