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重大
完善房屋征收法規半數不同意可聽證 據了解,該草案具有重要意義,這是地方性法規首次提交市人代會聽取意見。
會上,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萬振東說,本市自1996年以來,一直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方式對城市房屋拆遷進行規范,之后分別于2000年、2006年進行修訂,在《國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頒行之后,本市的法規已經與上位法的規定不一致,需要根據新的房屋征收法律制度進行修改。
今年3月份舉行的市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大會主席團決定將劉學政等12名代表聯名提出的《關于制定<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議案》作為大會議案,交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研究辦理,以進一步規范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萬振東還解讀了此次草案的幾大改變 。他說,此次草案中明確“青島市人民政府和本市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是城市房屋征收與補償的主體,建議市、區(市)兩級房屋征收部門不論機構如何處置,名稱上應當統一規范,確定為“城市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以適宜的法律身份開展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
此外草案將評估價修改為“征收區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強調新建商品房的市場交易價格,并進一步明確,這一價格由房地產評估機構,采用市場比較法,參照鄰近、同類房地產銷售價格,結合被征收房屋的朝向、樓層等狀況評估確定。
而在草案中規定,“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過50%的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本條例規定的,市或者區(市)人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記者 李曉哲 郝園園 單俊楠 高亮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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