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的原因
1.土地使用手續不合法。
2.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3.房地產開發企業違章建房,違章的部分就無法辦證 。
4.開發企業已經破產或被吊銷,無法繼續辦理樓盤的大產權。
5.房地產開發企業不能提供規定的資料。
6.開發商沒有按期支付工程款 ,導致承建商拒絕配合開發商辦理綜合驗收,無法辦理
房產證。
7.開發商未繳納相關稅費。
8.開發商與小業主存在糾紛,扣著本該發給小業主的房產證不發。
9.其他原因。如房地產開發企業沒有將抵押權剔除等情況,也會影響房地產登記手續的辦理。
●購房者的原因
1.購房者沒有繳納相關稅費。
2.沒有提供房屋登記發證機關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及身份證明。
3.委托他人辦理房產證但沒有出具授權委托書。
4.公共維修基金尚未支付。
5.提交辦理房產證的文件不合格。 [編輯: 鹿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