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紹興路與遼陽西路交界口,南向北車輛在黃燈時全部自覺停住。記者 何毅
自1月1日起“
史上最嚴交規”實施后,涉及到闖黃燈處罰的問題在全國范圍引發一場口水戰,不過,盡管這一焦點話題掀起了軒然大波,但在實施7天以來,新規的威力還是得以彰顯。1月7日,記者在市區多處路口探訪時發現,黃燈已經成為默認的“禁忌”,極少有車輛強闖。
探訪 守了半小時,路口無一車搶黃燈 1月7日下午2時 ,南京路與寧夏路路口此時車流量較小,過往車輛通行順暢,車速較高,而這良好的路口也給搶黃燈帶來了有利條件——車輛有充足的時間和距離加速。不過盡管車輛通行條件良好,但卻并沒有出現車輛搶黃燈的情況。從下午2時開始,記者在路口觀察南京路北向南方向行駛的車輛,在半個小時里,沒有一輛車搶黃燈。
記者在路口看到,這處十字路口的每個方向的信號燈,均有倒計時器,在綠燈還有3秒時,綠燈便開始閃爍,3秒結束后,黃燈亮起3秒鐘后,切換至紅燈。而過往車輛在黃燈亮起時,紛紛剎車減速,并停在停止線外,少數車輛反應相對較慢,在綠燈開始閃爍、黃燈亮起前才在短距離內剎車,但車輛也未出現緊急剎車的情況。
在遼源路與紹興路路口 ,記者在探訪時發現,這處路口由于綠燈非常短,在半小時內有三輛車的駕駛員反應較慢,在黃燈亮起時已經越過停止線,盡管規定上這種情況可以繼續行駛,但車輛都是在原地不動。
現狀 黃燈亮前兩種信號燈可供參考 記者從市交警支隊設施處了解到,由于從1月1日起,公安部令第123號正式啟用 ,其中將闖紅燈、搶黃燈等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行為記分處罰提高至每次記6分,一些市民十分擔心信號指示燈切換時發生誤闖信號。針對這種情況,交警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針對信號燈和路口停止線進行集中排查整治,協調信號燈、交通標線涉及的施工單位和廠家,在排查的同時,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維修和整改。對路口停止線與信號燈距離過近、影響駕駛員視線的48處信號燈進行了改造。
據民警介紹,為了方便市民在駕車過程中更好地觀察,市區的623處信號燈已經實施了改造,無論是否有倒計時器,綠燈在倒數3秒時,不是常亮狀態,而是3秒閃爍,然后是黃燈亮3秒,再切換至紅燈。目前,市區的623處信號燈中,有419處是安裝了倒計時器的。市民在駕車行至路口時,請注意觀察信號燈指示信號,在沒有倒計時器的信號燈路口時,可以參考綠燈是否已經處于閃爍狀態,如果開始閃爍,那就意味著此綠燈信號還只剩3秒鐘。
說法 黃燈可通行導致難抓拍違法 在經過連續多天的全國大討論之后,近期各地交警部門紛紛以“暫不處罰”作為現有的結論,不過,根據現有資料的顯示,搶黃燈在處罰問題上的“暫不”其實也仍然有著技術上容易出現抓拍混淆的情況。
根據相關的標準,闖紅燈抓拍的運行機制,基本上都是在路口停止線附近設置感應線圈,在綠燈亮起時,感應線圈不介入抓拍探頭,隨著紅燈亮起,感應線圈介入工作,此時車輛在越過停止線后,會被抓拍到3張照片,形成對闖紅燈違法行為的取證,這也就是為什么網絡上之前所流傳的闖紅燈會延時3秒才抓拍這一說法被證明為謠言,因為抓拍與紅燈是同步的,并不存在延時。
在自動抓拍系統上,目前還沒有針對闖黃燈的設施。此外,如果有全新的闖黃燈抓拍,那么在設備的設置和改造問題上,也并非一朝一夕能完成。
試驗 視距百米剎車不成問題 7日下午,記者選擇了兩處帶有信號燈的路口進行試驗,試驗路段為南京路的龍泉路至寧夏路段,路段長133米;第二處路段是遼源路的新業廣場西區通道至南京路段,路段長約100米。
記者首先在南京路與寧夏路路口進行試驗,記者駕車沿南京路北向南行駛,將車速保持在每小時40公里左右,由于信號燈有明確的倒計時器指示,根據駕車經驗判斷,在信號燈剩5秒時,考慮到通過路口有點困難,記者便開始剎車,在黃燈剛亮起時就剛好停住車。記者在反復測試后,只要觀察信號燈的變化,并按規定逐步減速或是控制車速通過路口,就完全可以避免闖黃燈的情況,而出現的急剎車的情況,則是在臨近路口不減速,繼續保持車速或是加速行駛。
在遼源路與南京路路口位置,信號燈沒有倒計時器,但綠燈在最后3秒鐘會持續閃爍。記者在駕車經過3次試驗后發現,在距離信號燈大約20米時,如果綠燈沒有閃爍,那么以每小時40公里以及稍低的速度是可以正常通過路口的,而按這一速度,即便是臨近路口時綠燈開始閃爍,因為還有3秒鐘的時間,正常通過路口也沒有問題。如果在約20米處綠燈開始閃爍,那么就應當開始剎車,這一距離及3秒鐘的時間對車輛來說是基本可以停住的,即便在綠燈還未閃爍完畢仍未停住車,也基本上是在黃燈亮起前已過了停止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