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0月15日訊(記者王愛科) 島城推出的首批保障性住房正在公示期間,但對申購家庭僅公示了姓名、人口和縮略的身份證號,這會不會增大申購過程中“造假、違規申購”的可能性?15日下午,市住房保障中心徐志勇總工程師做客“在線問政”欄目,申購家庭“公示信息的透明 、公正”成為眾多市民關注的熱點。據悉,待統一計分排序后,每一位申購家庭的基本信息和分值都可以到公證處或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進行查詢。
據了解,依據《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本市經濟適用住房實行預銷售公告制度,新建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具備預銷售條件時,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將在青島住房保障網(www.qdzfbz.gov.cn)、青島房地資源網(www.fdzy.gov.cn)發布銷售公告,公告中將對擬銷售項目的位置、價格以及登記方式做詳細說明。
當天的訪談還透露了幾個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方面的信息 。市南區團島一帶實物配租廉租住房預計11月底開始配租;市北區實物配租廉租住房正在進行室內裝修施工,尚不具備配租條件;黃島辛安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預計明年下半年組織實施配租工作。
相關問答
1.公示信息能否更詳細
網友:這次經適房公示僅公示姓名、人口及縮略的身份證號,對于住房面積、年齡、收入等能夠監督的因素均未公示,那么這個公示還有什么意義?
徐志勇:今年首批經適房和限價房公開銷售工作正在進行,共涉及房源5451套。根據公告安排,10月8日到12日期間是分項目對申購家庭的登記情況進行公示,其主要作用是為申購人提供一個核實申請家庭登記情況的平臺,以免遺漏已登記家庭的申購信息。
本市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的資格審核時,他們已對申請的基本信息(家庭成員戶籍、年齡、人口、收入、住房及財產等情況)進行過兩次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方可向申請人制發《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準予資格登記通知書》,因此,購房登記公示時不再對申請家庭的基本信息進行公示。統一計分排序后,每一位申購家庭的基本信息和分值都可以到公證處或保障中心進行查詢。
2.不實信息趕緊舉報
網友:我們還發現,在公示的內容當中,一位申購家庭的申購號居然為“201006**”。這個證不是應該過期了嗎?
徐志勇:我們已經接到過上述情況的反映,并對該申請人的資格申請情況進行了核查。經查,該申請人于2010年9月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經街道辦事處受理、審核、公示后提交區住房保障機構,區住房保障機構經核查,該申請人家庭成員名下財產情況不明確,聯系申請人要求其補充證明材料。申請人在2011年9月將所需材料補正后,區住房保障機構聯合六部門對其家庭收入、財產、婚姻、戶籍、房產等情況進行了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制發了《準予資格登記通知書》。其取得通知書的時間是在2011年11月,有效期截至2012年11月,因此該家庭資格的有效期在此次購房登記期內,且不滿一年。
3.購保障房可用公積金
網友:購買保障房可不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
徐志勇: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付款方式和貸款條件同商品住房的付款方式和貸款條件相同,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執行,貸款方式為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任選。同時,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也將積極協調各開發建設單位、公積金管理中心和相關銀行,為保障性住房購房人提供便捷、高效的貸款服務。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鹿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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