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9月16日訊(記者 劉九省 通訊員 于浩 盧寶蕾)為“教訓”本村村民尚某,莒縣浮來山鎮后石灰窯村的公某可謂費盡心思。他先花了3100元找同村的李某“幫忙”,李某又通過馬某找了臨沂沂南縣的車輛和三個青年。最后李某、馬某和沂南縣三個青年在9月5日上午10時許,光天化日之下持棍棒將尚某打傷。莒縣刑警大隊接警后,與浮來山派出所組成專案組,根據村民提供行兇者所乘車輛的信息,一步步找到了犯罪嫌疑人。
9月5日上午10時許,莒縣浮來山鎮后石灰窯村尚某剛開完村委會走出村委大院時,突然從前面一輛小轎車中沖出五名陌生男子,手持棍棒將他毆打在地,尚某身上多處受傷,他立即打110報警。
據莒縣刑警大隊三中隊辦案民警介紹,他們在村內調查走訪時,接到了一名群眾的匿名舉報 ,稱在案發當日見到過行兇者乘坐的車輛。民警立即向該目擊人詳細詢問了嫌疑人所乘車輛的特征,得知可疑車輛系一輛紅色羚羊車,且車頂為黑色,車前風擋玻璃上方印有“SUZUKI”字樣,車牌號為“魯Q××××2”,中間的數字和字母被粘泥糊住了,看不清楚。獲取這一重要線索后,辦案民警馬上調取了案發現場周圍的監控錄像,發現9月5日9時20分許,有一車輛進入該村,與群眾舉報的車輛特征相吻合,車內有四五個人。民警立即兵分兩路走訪并查看錄像,確定嫌疑車輛逃往沂南方向,并于9月12日,在沂南縣城區派出所的協助下,在一修車廠內將紅色羚羊車車主汪某抓獲。
據汪某交代,9月5日曾有人打電話要租用他的車,他便開車到沂南縣城一個網吧接上了租車的三名男青年,這三名青年稱要去莒縣替別人“教訓”他人。車輛行至莒縣浮來山山口處與另一男子接頭。在汪某的帶領下,民警最終找到了該男子所在地——莒縣浮來山鎮后石灰窯村。
辦案民警發現,與汪某接頭的男子就是案發村莊的人。那么該男子到底是誰呢?急于立功表現的汪某又提供出另一條重要線索,該男子30歲左右,曾在車上說過他被判過刑。根據該男子所說“他曾被判刑”這一線索,民警們圍繞該男子住處周圍的村民展開調查,很快就鎖定了刑滿釋放不久的李某。被抓后,李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交代2012年8月份,犯罪嫌疑人公某(在逃)找到他 ,拿出3100元讓其打尚某一頓。隨后李某又找到馬某(在逃),通過馬某找了沂南縣三名男青年,于9月5日上午,租乘犯罪嫌疑人汪某駕駛的魯Q58W92車到后石灰窯村,持棍棒毆打受害人尚某,之后迅速逃離現場。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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