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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義杰 近日,哈爾濱市道外公安分局偵破兩起特大假藥案件,涉案金額1300多萬元,涉及藥店大多在城鄉接合部和農村。假藥販子利用在配貨站購買的幾毛錢一條的藥店信息,將百余種假藥推銷到黑、吉、遼、內蒙古四個省區至少3000家藥店,牟取暴利。據分析 ,這些地區缺醫少藥,用藥者中很多是農民,對假藥的防范、識別能力不強。(12月30日《北京晨報》) 百余種假藥泛濫,農村和城鄉接合部成為假冒偽劣藥品的集散地,這固然與農民收入低、鑒別能力差有一定的關系。但是,當假藥充斥3000多家藥店時,就不能簡單歸咎于以上原因了。農村藥店本來就少,3000家藥店幾乎實現了對這幾個地方農村的全覆蓋。在這種情況下,農民還有多少選擇權?
假藥的泛濫,不過是農村市場亂象的一個縮影而已。在大多數農村市場上 ,“各種各樣的山寨、假冒商品應有盡有,大到摩托車、電視機,小到油鹽醬醋。例如,“蒙牛”變“豪牛”,“白貓”變“日貓”,“茅臺”變“茅合”,“康師傅”變“康帥博”,“營養快線”變成了“營養專線”。此外,每塊1元的名牌巧克力、脹袋漏水的果凍、霉變的辣條,這些禁止銷售的假劣食品,雖已在城市難覓蹤跡,卻在農村沉渣泛起。有些批發商甚至坦言:“進什么貨要看小賣部開在哪里,城里有城里的貨,農村有農村的貨。”的確,相對于城市居民,農民對價格更加敏感,他們舍不得用高價買放心。
食品和藥品的城鄉二元化,源自監管的城鄉二元結構。要解決假藥問題,就必須健全農村市場的食品藥品監管。中國特色的城鄉二元分割體制,不僅體現在社會福利方面,在公共服務上同樣如此。目前,工商、質檢等執法部門的主要服務對象基本以城市為主,而考核機制也是以城市為主。因此,要想解決農村假貨泛濫的沉疴痼疾,必須依靠上層的結構性調整,加大對農村的監管投入 。一般情況下 ,農村除了能有個片警、村委會外,很少見食品藥品等監管部門,幾乎處于無人管的狀態,農村市場的打假也基本停留在運動式、節假日式。如果沒有常態與長效機制,農村市場的藥品亂象恐怕難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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