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13日訊(記者 王愛科) 13日上午,青島市規劃局公布了《青島市市區戶外廣告、招牌設置總體規劃》。規劃確定,以保護歷史風貌和生態環境、保護城市特色風貌、保證居住生活、保護公共空間、保證交通安全等為目的,劃定戶外廣告禁設區。包括學校、居民樓、城市海岸帶等在內的19類區域禁止設立任何戶外廣告及招牌。
高速公路兩側禁設
禁設區主要包括各級行政辦公用地及其周邊地區,城市特色風貌保護區內的城市綠地、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街區范圍內各類歷史建筑的保護控制地帶,城市海岸帶(包括前海一帶和環灣一線地區),山林、景區保護范圍,城市廣場、公園綠地和防護綠地,水域、河流兩側防護綠地范圍,交通樞紐、中心城區范圍內城市對外出入口、高速公路等公路兩側,膠州灣大橋兩側、膠州灣隧道、環灣大道及環膠州灣高速公路兩側,軍事機關、軍事管理區及其周邊控制地帶,宗教活動場所及周邊控制地帶,體育場館、醫療衛生機構、學校、文化設施,工業區和倉儲區中的生產、倉儲等設施,市政設施、領事館等特殊場所,居住區及居住建筑,鐵路沿線等區域。
其中,城市特色風貌保護區主要包括太平山、青島山公園、奧運文化街區、八大關歷史文化街區等。
城市海岸帶包括前海一帶和環灣一線地區。前海一帶指團島至曉望河(西起貴州路,包括沿太平路、萊陽路、文登路、東海路以南區域(含道路兩側))、黃島后岔灣西至黃島區界的濱海地區(岸線與第一條城市道路之間的區域);環灣一線地區指環膠州灣其他岸線與第一條城市道路之間的區域。
139條道路為限設區
根據自然條件、城區、街區和建筑功能進行分級控制,劃分為禁設、限設、宜設三個級別。允許戶外廣告主要沿商業中心、商業街、商務中心及其延伸或拓展區域設置,包括宜設區和限設區、宜設路和限設路。
規劃確定,戶外廣告主要在市、區級商業中心、商業街及其延伸或拓展區域分布。在此基礎上,結合青島現狀廣告分布特征、城市功能分布以及城市風貌和空間特征,結合道路體系、商業網點等情況,進行戶外廣告設置總體布局,形成“點、線、面”結合的布局體系。
記者注意到,包括中山路、香港路部分路段、福州路、山東路、重慶北路以及黃河中路等在內的139條道路被確定為戶外廣告限設區域;而包括海爾路和云霄路部分路段等在內的30條道路確定為宜設路段。
未來19年嚴控戶外廣告
為迎接2014年世界園藝博覽會,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和環境品質,充分展示青島開放、繁榮、和諧的現代化國際城市形象,青島市政府決定在青島市區開展“視覺污染”整治集中行動,重點解決戶外廣告、招牌布局不合理、設置過多過濫、檔次不高等視覺污染問題。
規劃范圍為青島中心城區范圍,面積約1408平方公里。規劃內容包括戶外廣告和招牌兩部分。戶外廣告進行總體布局和分級控制,明確設置通則;招牌通過設置通則和技術規范進行控制。時間涵蓋范圍為2011年到2020年。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郭新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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