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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記者從市城管執法支隊了解到,該支隊直屬大隊組織拆違專業施工人員,啟動市南區香港中路100號中商大廈樓頂630平方米大型違法廣告設施的拆除行動。據悉 ,從2018年1月1日起,樓頂廣告將不予審批、也不準設置。樓頂大型戶外廣告 ,以后將逐步退出島城“廣告圈”。
樓頂廣告存隱患,將陸續退出廣告界 據悉,該處廣告屬于市南區香港路片區最大戶外廣告,設置于2014年,廣告位于中商大廈27樓樓頂,高7.5米,寬84米,共計630平方米,沿東西北三面樓體外沿設置于樓體上方。三面廣告不僅遮擋了建筑物的原貌,破壞了城市景觀,而且設置不符合規劃要求。按照有關規定,樓頂廣告要探入樓內進行設置,而該廣告沿樓體外沿設置,存在安全隱患。
前期,執法部門已經對設置單位進行了處罰。據直屬大隊副大隊長張耀軍介紹,樓頂廣告容易兜風,抗風要求高,維修養護不便,容易產生安全隱患。按照新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辦法條例規定,樓頂禁設戶外廣告,隨著這處廣告的拆除,這種樓頂廣告設置形式將逐步退出青島廣告界范圍,從2018年1月1日起,樓頂廣告將不予審批、也不準設置。對以前設置的樓頂廣告在到期后將逐步清理拆除。
搭建容易拆除難,一個廣告拆半月 記者在現場看到,中商大廈位于香港路東部商圈的繁華路段,通往中商大廈樓頂的唯一通道只有一個天井,大廈墻體為玻璃幕墻,樓下施工場地狹小且交通密集,拆除場地受限,不能動用大型機械設備,只能采用“螞蟻搬家”方式拆除。該處廣告位于27層樓頂,執法人員和施工人員乘坐電梯至25樓后,再上兩層樓梯進入一家公司,在公司內部有一個6.5米高的梯子爬至天井才能到達27樓樓頂,這個天井長寬不足一米,僅容1人通過。
前期執法人員就停車場地、辦公區域的占用,電梯等設施的使用,玻璃幕墻、防水設施的防護和修復等問題和解決辦法,與廣告設置地的管理經營單位多次協商,研究確定了拆違的時間段和科學方案,采用“螞蟻搬家”式的拆除方式,將樓頂牌體小塊切割分解,用滑輪運至25層,人工搬抬至電梯運至1層,由運輸車輛準予通行的時間進行清運,在天氣有利施工的情況下,預計工期約為半個月左右。
樓頂廣告將退出,以后不予審批設置 據了解,全市開展違法建設治理行動伊始,直屬大隊根據“八路一線”范圍內戶外廣告設置情況制訂了管控方案,堅持“宣傳引導、綜合施策,分類治理,控新治舊”的原則,對違法戶外廣告進行分類,將設置面積大、時間長、影響力大、存在安全隱患的歷史遺留存量違法戶外廣告確定為首批治理對象 。
記者了解到,自2016年11月15日青島市違法建設治理行動開展以來,截至9月21日,直屬大隊共組織拆除市管區域“八路一線”范圍內各類違法戶外廣告設施19768平方米。此外,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18年1月1日起,樓頂廣告將不予審批、也不準設置。下一步,直屬大隊將加大“八路一線”大型樓頂違法廣告治理力度,消除安全隱患,恢復建筑原貌,提升城市形象。
文/圖 城市信報記者 張鵬 通訊員周欣 藍潤輝
[編輯: 焦琳]